2014年12月11日星期四

陈云飞被广州警方抢劫,继续流浪广州街头(图)


(维权网信息员郑一平报道)201411289时许,成都维权人士陈云飞作为证人准备参加郭飞雄案,在离广州天河法院50的路口,遭到广州天河公安分局便衣国保、着装民警的强制口头传唤。陈先生在被带到天河警察培训基地后,便衣民警欲搜身查验身份,陈先生要求他们出示警察证及书面传唤书,遭拒绝。这样陈先生也拒绝配合,包括后面的问询笔录。于是便衣强行搜身扣押物品,也不给暂扣手续(陈先生视他们为抢劫。)

9时许,五便衣国保用民用面包车强制将陈先生,拉到白云区江高镇大石岗村石南路一号大鹏公司斜对面昏暗的马路边,扔下物品推下车逃逸。报警后,民警将陈先生带到白云山区神山派出所,查验身份证,陈先生发现身份证被抢劫后丢失。神山派出所了解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后,说他们管不了,但让他等有上级人员会来处理。一个多小时后,四个不明身份的便衣又用一民用小车强制拉到他清远市客运站扔下逃逸,对他索要身份证也置之不理。那时已是1129凌晨130

报警后,附近小市派出所接受了陈先生的报案并给了报案回执。天亮后,在清远市民的帮助下,回到广州。1130到广州市公安局投诉举报,回答是60日内答复。

121,准备到广东省政府上访索要身份证,在路上被洪桥派出所抓捕办冤案行拘5日,陈先生物品在洪桥派出所又一次遭到抢劫(不出具暂扣证)。出狱后,陈先生继续向天河、越秀公安局索要被抢物品。128号洪桥派出所归还了陈先生物品。

现在,陈云飞先生没有了广州天河公安分局抢劫的身份证,他寸步难行。这么多天来,他只有一方面向警方求助找回身份证,一方面向广州朋友求助及向爱心广州市民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