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12月31日,因家人被打伤报警反被拘留的江苏南通通州区先锋镇周圩村15组43号村民陆宝兴,从拘留所带亲笔投诉信出来,叫女儿去向公安局投诉,警察报警不作为,反而将其拘留在进入拘留所前,先锋派出所被所长带人对他实施了:脱掉他的冬衣(冷冻),带上头盔,蒙上衣服被毒打,并致使他昏迷数小时,为了防止被殴打事情败露,编造事实对他实施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其女儿(电话13914392198)到公安局去交投诉信,被门卫以没有“拘留通知书”为由拒绝他女儿进去,也不帮助传递材料。
据陆宝兴的女儿说:警察在告知他父亲被拘留时,只给家属在“被拘留家属通知登记表”上签字,却不给他们任何书面证据,现在要去控告却要求他们提供“通知书”明显是故意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