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罗成报道)2015年1月18日,湖南湘潭市岳塘区的市民王伟才(电话13873286456)投诉说,近日,他收到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该决定维持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在2014年12月12日作出的湘潭中级法院司法行政科副科长符捷军殴打其妻子王艺文致眼瞎之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灭绝人性的决定。
王伟才说,2014年7月3日上午,投诉人王伟才和妻子王艺文在湘潭中级法院咨询自己在该院审结的一个案子的进度情况,办理完安检后,司法行政科副科长符捷军拦住二人,并企图拉扯二人出去。王伟才扯开符的手后,符捷军动手打王伟才,王艺文去扯架,符捷军一重拳打在王艺文的眼睛上,王艺文当场眼睛失明。
2014年12月5日,经湘潭市公安局法检所慎重考虑作出法医鉴定,被符捷军打瞎左眼的王艺文构成轻伤二级。2014年12月25日,湖南锦程司法鉴定中心对王艺文的情况作出五级伤残的鉴定结论。
王先生说,2014年12月12日,湘潭市岳塘区公安分局颠倒黑白作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的决定。2014年12月22日,岳塘分局又作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不立案的复议决定。投诉人王伟才要求宝塔派出所的办案人员廖青松公开案件证据,要求市中级法院公开大厅的录像都被派出所无理拒绝,投诉人多方维权无果现已陷入精神崩溃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