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女士的委托,今天(2015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余文生。在本律师向看守所提交了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后,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的警察一看是要会见余文生,立刻告诉我,余文生你会见不了!我忙问:为什么?他说他自己就是律师,不需要律师会见。
针对如此荒唐的说辞,我说:“我现在是接受余文生家属的委托来会见的,且我已经提交了《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相关手续,因此,看守所有义务也有责任安排我会见。至于他本人是否接受我作为他的辩护人,那要等我见到他,由他亲自对我说不接受我作为他的辩护人才行。”该警又说:“你现在不是第一个要求会见的律师,之前已经有两个律师要求会见,余文生都不见,而且他根本就不出监室。”
我再次向他声明:“我是余文生的家属委托的律师,我要履行我的职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你们看守所配合律师履行职责。从现有的法律来说,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看守所可以以当事人不见律师的声明,而拒绝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因此看守所应该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安排我会见。”
该警察提到:“之前来会见的律师还带着余文生的家属来的,我们都和以前的律师和余文生的家属解释了,要不你把他家属找来。”
我说:“有法律规定律师来会见需要有当事人家属陪同吗?如果需要,没有问题,但是你确定家属来,就让会见吗?再说,你们现在不让律师会见,律师和家属都怀疑余文生被酷刑或虐待,否则,他为什么不出监室?我们猜想的原因之一就是他不确定被提出来是见律师还是见警察,如果见警察就有可能被酷刑或虐待,因此使他不敢出监室!你可以明确告诉余文生,是王宇律师来会见,他不会不见的!”
但虽经过反复要求,看守所仍不收我的手续,最后只是把我的名字、律所和电话记下,说要去问清楚余文生本人再通知我。我也记了看守所的电话:010-8739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