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本网获悉:2015年1月22日,刘晓原律师就南海公安分局不准予会见“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广东维权人士苏昌兰的决定,向佛山市公安局递交了复议申请。苏昌兰自去年10月27日被警方带走后,至今快三个月了,警方仍然以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为由,不准许律师会见。
此前,2015年1月8日,苏昌兰的丈夫陈德权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递交申请,要求公开苏昌兰在羁押期间是否遭到刑讯逼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信息,但警方以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为此,2015年1月21日陈徳权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