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

上海维权人士朱金娣的儿子沈佳君被政府强制送“上海市强制医疗所”(图)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201549日下午1时,被剥夺监护权的沈金宝和朱金娣到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2号“上海市强制医疗所”门卫查询儿子沈佳君的下落。门卫警察说:“有这个人。”朱金娣提出要求看儿子,却遭到拒绝。经过交涉,最后允许朱金娣给其儿子帐户上存500元人民币,朱金娣发现儿子帐户上已经有2058.90元,不知这笔钱是什么来路?

朱金娣要求领导出来接待,结果一个医务室的警察(警号005553)出来接待说:“不能进去,要经过法院判,跟承办一起来才可让你进去”。

朱金娣哭着说:“我儿子今年227日已无罪释放,还要法院判什么?我儿子释放以后没有回家,警察不经过我和沈金宝的同意,就把儿子强制送到这里(上海市强制医疗所)来,我们一直在寻找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 配偶;2. 父母;3. 成年子女;4. 其他近亲属;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我儿子无罪释放,应当把他交给我。”

据了解:关押在强制医疗所里的都是已经由法院判决强制治疗的杀死人,或者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的精神病人,而朱金娣的儿子沈佳君伤害的人的轻微伤,沈佳君被刑事拘留51天,已于2015227日不构成犯罪,经浦东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释放当天,警察打电话要朱金娣早上六点钟去接儿子,因朱金娣在外面,就让沈金宝去接,警察说:“不可以”。警察欺骗沈金宝叫他写一份做监护人的申请才能见到儿子。沈金宝思儿心切就写了-份申请书交给警察之后仍见不到儿子。2015317日沈金宝向检察院提出撤回警察叫他写的申请,并强烈要求承办把沈佳君还给沈金宝、朱金娣,不要再给他带来第二次伤害。

200811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强拆了沈金宝和沈佳君的商铺,拆迁单位是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市政重大工程东西通道世博配套工程”,是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公共基础设施为名骗取上海市规地管理局以划拔用地的性质,无偿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至今闲置6年多,官商勾结使国有资产流失。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非常巧妙地采取了借道伐虢的“障碍法”——搭上重大市政开发建设项目的“便车”,从而给所有动迁居民制造这些工程“都是合法建设项目”的假象。

沈金宝父子俩被剥夺了居住权,生存权、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靠朱金娣微溥的退体金艰难度日,政府部门不认真检讨和迫究自己的非法和违法犯罪行为,反而违背社会公徳和做人的最基本的良知,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用造假欺骗沈金宝父子。

朱金娣电话:130421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