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本网获悉,人权捍卫者刘国慧是山东临沂众多酷刑受害人之一,曾因帮助当时被禁锢在家的陈光诚一家遭长达2年多的各种酷刑迫害,还3次被抄家,抄去的大宗物品至今未还。近日,刘国慧向中国外交部递交了几份关于酷刑问题的信息公开,同时还给外交部写了一封反映自己遭受酷刑问题的控告信。让外界对山东临沂的酷刑问题有了一些了解。
据悉,刘国慧遭受的酷刑问题,正在整理上报联合国禁止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小组。她的遭遇只不过是山东临沂酷刑问题的冰山一角,本网将持续关注山东临沂的酷刑问题。
附:刘国慧给外交部的信息公开附件中,关于自己遭受的酷刑问题的控告信
尊敬的外交部领导你们好:
我叫刘国慧,女,48岁,汉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东北园社区居民,联系电话:15552909164,邮箱:chaiqian07@126.com
我是山东临沂众多遭受公权力酷刑迫害的受害人之一。近日,得知外交部正在向联合国酷刑委员会提交中国政府关于履行《禁止酷刑公约》问题的报告,就冒昧地给您们写了这封信,希望通过我亲身遭受的酷刑迫害,让您们进一步了解山东临沂的酷刑问题。
我因遭遇惨痛的酷刑迫害至今难以释怀。指使和指挥对我实施酷刑迫害的人是原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顾文明、王友前;公安局局长薛宏民;金雀山办事处主任张华芳、唐晓东等人。详情如下:
2010年,我在朋友的一次聚会中,偶然得知我的乡邻沂南县双堠镇盲人陈光诚,因曝光当地黑暗计生全家正在遭受酷刑迫害,上至80多岁的母亲下到5岁的孩子一家5口人,都被当地政府耗巨资禁锢在家中的消息。
出于道义我不顾自身危险设法联系了陈光诚的亲友,几次偷偷前往当时被严密监控的东师古暗中帮助陈光诚一家。
2011年春节期间,我因帮当时被严密禁锢在家的陈光诚向外界传递了一封书信,被临沂市公安机关“查获”。随后遭绑架、软禁、抓捕、拘留和监视居住半年等等打压和报复,期间饱受来自公权力的酷刑迫害。
2月19日,时任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的顾文明等人,安排指使我所在辖区信访主任张华芳、综治办主任唐晓东等10多人,将我绑架、关押到当地一家名为“粮贸宾馆”的黑监狱内。
期间,有10几个人轮流把守在门外,屋内有2-5名政府官员24小时轮流监控,多名政府官员、国保和便衣警察,对我不断进行威胁、恐吓和审讯,从精神和肉体上对我进行百般折磨。当时我实在难以忍受那些酷刑迫害,被逼割腕自杀抗议才被放回家。
在我被关黑监狱期间,顾文明等人安排指使政府官员和公安干警,没有任何手续查抄了我的家,抄去的大宗物品至今未还。
3月10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在暗中调查掌握了我多次帮助陈光诚一家的确凿证据后,安排指使兰山公安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我秘密抓捕审讯。
审讯期间,我被关押在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大队,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顾文明等人现场指挥和统一安排调度,临沂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刑警大队等多部门,组成人员由临沂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张敬华等人;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顾文明等人;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局长薛宏民和副局长王某等人;治安大队大队长李琪;国保大队长刘洪义、副队长楚延山、干警王静等,刑警大队(2人不知姓名,着便装)等20多人的专案组,每组2-3人,对我展开连续一天一夜不停地轮番审讯、威胁、辱骂、不许睡觉等酷刑审讯,他们一看见我闭眼瞌睡就大声呵斥、辱骂。
审讯期间我一直被带手铐、脚镣、坐在老虎凳上。因为脚镣是固定在老虎凳上的,没有活动余地,所以始终只能是一个姿势坐着。我当时手铐被他们用力缩紧,手脖子感觉要被卡断一样疼痛。
审讯从2011年3月10日上午开始,一直不断使用酷刑折磨、威胁、恐吓、辱骂等各种卑鄙手段。持续到深夜2点左右,我开始支撑不住,腰疼的就像要断开一样直不起来,全身痛的眼前发黑头昏脑涨。很快我就失去了知觉昏死过去。
直到3月11日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临沂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的病床上。了解后得知我当时在审讯中被折磨的昏死过去,被120急救车拉到医院紧急抢救才幸免遇难。
我被审讯期间正值生理期,当时我要求警方提供卫生巾和卫生纸遭到拒绝。警方在得知我正值生理期的情况后,不但没有减轻对我的酷刑迫害,还惨无人地道限制我去厕所的次数……
被送到看守所后,我每天还要被专案组提审。提审过程中我多次要求他们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帮我从外面购买卫生巾(看守所只卖比市价高很多的劣质卫生纸)。
当时,到看守所提审我的办案民警,出于良知和道义商量后自费从外面超市购买了几包卫生巾送到女子监狱值班室,委托值班的女狱警转送给我。
但令人发指的事,值班女狱警不但没有将卫生巾转交我,反而通过监狱内的广播喇叭,公开用极其下流的语言辱骂我,对我的人格极尽侮辱,说我“勾引审讯的警察,卖淫都卖到看守所了,卫生巾就是最好的证据”。此事给我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临沂看守所拘留期间,我曾被狱警指使的几个牢头狱霸强行脱光所有衣服,被惨无人地道按着剪去长发,被逼在众目睽睽之下赤身裸体走过10多米长的楼道进入监室。
之后,我一直和近30人一起被关押在一个大约20平方米的监室内。临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存在着严重的酷刑迫害,每天强迫他们不停地做手工活(手工串花和钉珠的工艺品,据说是出口的)15-16个小时,完不成定量就要遭到殴打和晚上被罚站不能睡觉的惩罚。睡觉时近30个人躺在约10平方米的水泥垒砌的长铺上,因人员太多无法平着躺下,大家只能压在一起睡觉,即使这样,每天也只能睡5-6个小时,就被强迫起来干活。
2011年4月8日,我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从看守所放出。
2011年4月9日,兰山区公安分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又对我作出监视居住半年的处罚。期间,我一个人被禁锢在家中,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会见亲友。饱受了身心的巨大折磨,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
自2011年10月,我被解除监视居住的处罚后就一直不断地到当地政府、人大、信访、检察、纪委,以及国家信访局、中纪委、监察部和中央巡视组等有关部门投诉控告,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至今杳无音信。
中央三令五申要“依法治国”,但目前山东临沂个别官员滥用职权对老百姓实施酷刑迫害的问题还依然很猖獗,我只是众多受害人之一。得知外交部正在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酷刑问题审议报告,就冒昧地给您们写了这封信,希望通过我亲身遭受的酷刑迫害,让您们进一步了解山东临沂的酷刑问题,敦促有关部门查处临沂的酷刑问题,为我讨还公道,还山东临沂法制昌明的一片蓝天!
此致
敬礼
山东临沂酷刑受害人:刘国慧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