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柳怡报道)2015年6月2日,黑龙江人权捍卫者汪宝峰向外交部法制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寄达了要求关于酷刑问题的几份信息公开申请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交给联合国的关于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第七十四条的内容,汪宝峰要求外交部公开:
1、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的具体姓名,职务。
2、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实施刑讯逼供的具体发生地点。
3、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实施刑讯逼供的人各自受到的处罚种类。
4、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实施刑讯逼供的具体细节。
5、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被实施刑讯逼供的受害者分别获得赔偿金额或方式。
6、2011年,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实施刑讯逼供的人有哪些被判刑的人员涉及多个罪名?(比如同时涉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和虐待被监管人。)
7、2011年因暴力取证罪被判有罪的1人,涉案人员具体名字、职位。
汪宝峰原是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中和林场的职工,因实名举报控告贪腐集团官员在山林中秘密种植3万多株罂粟以及侵吞国有资产等巨额贪腐问题,遭打击报复被构陷冤狱7年,出狱后汪宝峰因继续实名举报又遭报复被打断双腿。
汪宝峰在被冤狱期间,除遭受殴打、辱骂、不让吃饭和睡觉等等常见酷刑外,还遭受了“灌屎尿(头被按进屎尿桶内)、抱扣(双手戴手铐环抱铁栅栏门高悬在半空中)等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近日,汪宝峰闻听今年中国政府要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履行《禁止酷刑公约》情况的报告。作为一个酷刑受害者,他对这个问题更加关注,为了更加清晰具体地了解关于酷刑的问题,汪宝峰用特快专递给外交部寄去了7份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