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星期日

湖南一服刑人员被酷刑致残


(维权网信息员赵一德报道)2015620日(端午节),湖南省涟源市六亩塘镇树亭村刘许仙 (电话:15570814011)说:该村的刘豹(男,19824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涟源市六亩塘镇树亭村,身份证号:432503198204290332)被涟源公安刑讯逼供,由于手段残忍,致使其颅内积血、重度交通性脑积水、脑内扩张而成了伤残。

刘许仙介绍说:他在探监时,刘豹曾告诉他说:“我于200886日上午,在离家不远的驾校门口,被涟源市公安局缉毒大队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抓获,并在光天化日之下,予以毒打,用我穿的背心反遮住我的头按倒在地,并被四五个人拳打脚踢,将我跺昏后,带回缉毒大队办公室。办案人员刘卫凭着一份大约加估计编写的材料和一张匿名假报告摊到我面前,然后进行逼供,并指控我犯了“贩毒罪”。干警聂辉在一旁威胁说:‘你不招供,我们照样可以定你罪,只要我从办公室的柜子里取五百克现成毒品,将它挂在你身上拍张照片,照样可以枪毙你,我们照样算立大功!’。我被公安打了三天三夜,遭受了灌辣椒水、喝小便、棍打棒抽、头撞墙,两木凳夹头等酷刑折磨,被迫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