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6月4日,重庆市大渡口区访民伍永芳到重庆市解放碑纪念在六四运动中死难英烈。被警察猛击头部导致双目失明,后又被送拘留所行政拘留10日,于6月14日获释,向检察院投诉检察院不受理。
据重庆知情人士向本网信息员控诉:6月4日当天,伍永芳在解放碑新华书店,被大渡口区跳磴镇综治办主任及跳磴派出所警长周涛,民警宋帅等十几人在未出示任何任何证件,也未出示传唤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拦截抓捕,并强抢手机。
其中一人将伍永芳头部猛击,导致伍永芳失明,看不见任何东西,这些人又强行将伍永芳抬上车,并将伍永芳拉到跳蹬派出所,给他戴上脚镣手铐,强迫她长时间坐刑椅。
当时伍永芳一再申明双眼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他们才把他送到重钢医院,在未输完液,就以伍永芳阻碍执行公务为由,将伍永芳强行带至拘留所,行政拘留十日,14日才释放。直到现在,家属和他都没有收到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有家属得到一个拘留通知书。
释放后,伍永芳在重庆维权人士和丈夫的帮助下,四处投诉控告,向检察院控告,检察院的工作 人员说这个是故意伤害,不属于检察院管辖,让他们去找公安,而公安机关根本就不理睬,双目失明的伍永芳被公安局和检察院之间来回踢皮球,甚至无人给他做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