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军报道)2015年6月6日,在山东临沂河东区法院门外,发生了一起以被告身份前来应诉的公安局局长指使纵容10多名随同下属,众目睽睽之下公然抢夺现场拍照百姓的手机,拘留拍照百姓的丑闻。
据了解,6月5日,是临沂8访民欲求助山东两会人大代表被集体拘留提起诉讼一案,第3个公开开庭审理的案子。此案是被拘8访民之一的卢秋梅诉临沂市河东区公安分局对她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违法,定于下午14:30分在河东区法院第8审判庭开庭审理。
当天下午14时许,前来旁听的60多名临沂访民在河东区法院安检门外排队等候安检。以被告身份前来出庭应诉的河东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伟速,带领10多名下属一副盛气凌人的态势来到安检门外,越过排队的众多百姓就要进入法庭内。
当时正在安检门外的8名被拘访民之一的张红,拿出手机对着张伟速等人拍照。张伟速见张红对他们拍照勃然大怒,指使随同的10多名下属围攻张红,抢夺张红拍照的手机,张伟速还亲自动手推搡张红。张红遭围攻推搡手机被抢夺非常气愤,张红呼喊抢手机无耻!
随后,张伟速等人不顾众人的指责,强行将从张红手中抢夺到的手机放到警车上,说自己是在“执法”,“扣留”张红的手机是要保留侵犯他们肖像权的证据。
之后,张红以手机被抢拨打110报警求助,出警的河东分局九曲派出所警察了解完案情后,要求张红到派出所做笔录。
让众人没想到的是,被抢手机的报案人张红竟然被派出所非法扣留,关进了铁笼子里。
更让人愤怒的是,第二天,张红竟然被以“侮辱他人”行政拘留5天,现关押在河东区拘留所。
作为原告参与当天庭审的著名律师舒向新先生,当时在现场目睹了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舒律师表示:当天河东公安局局长张伟速是以被告负责人的身份来出庭应诉的,所带领的10多名下属都是以公民身份来旁听的,也就是说当天张伟速等人履行的是出庭应诉的职责,没有执法权。即使张红的拍照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张伟速等警察应当以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权。
舒律师气愤地说:“在法院的院内,参与出庭应诉和旁听、未穿警服的警察,有什么权力抢别人的手机?5年前张红的父亲和弟弟被人打成重伤和轻伤。刑事立案后,临沂警察一直不抓人,至今仍在推拖。现在警察在没有执法权时抢走张红的手机不该骂吗?警察不依法,凭什么让百姓依法!”
图1:张伟速(右)及其陪同出庭应诉的部分下属
图2:红圈内的人都是参与围攻抢夺张红手机的便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