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6月5日,四川省邻水县坛同中学美术教师、邻水义务工作联合会创办人兰明川,被邻水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逮捕,只因此前曾书面向警方申请“保路”请愿游行,且因为警方未批准,他并未参加游戏也未组织游行。因为当地的律师被打招呼不许介入此案,目前,重庆张庭源律师已经接收此案,因为在微博上披露了消息,@张庭源律师的新浪微博也被封杀。
据张律师介绍:兰明川此前确实撰写过游行申请,但被当地公安部门和教委约谈后撤回了申请,亦公开声明过不再参加“保路”请愿游行活动。
另外,兰明川还有一个公开的身份是四川邻水义务工作联合会会长,该工作会以做社会公益活动在当地广为人知,兰在当地享有极高的社会声望。
张律师说:邻水有人建立一个与达渝铁路相关的“保路QQ群”,兰明川在5月11日加入后建议应向警方依法申请游行表达诉求,他还将撰写的“保路”游行方案发在QQ群里。最终“保路”游行申请未获警方批复。兰明川在被约谈后,遂中止了一切与“保路”游行有关的行为。
据张庭源了解,他后来通过QQ、微博、微信,多次表达了不同意、不参加、不鼓励未经批准的游行活动。然而邻水县公安局在5月22日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将兰明川刑事拘留,6月5日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将其逮捕。据《财经》记者何光伟采访证实:“邻水义务工作联合会的数名义工向其证实:兰明川确实没有参与过5月16日的“保路”游行活动”。
张庭源律师认为:兰明川在5月16日的游行当天,并没有参与请愿活动,更未参与请愿活动结束后的骚乱事件。兰明川既不是请愿活动的组织参与者,也不是骚乱事件的参与人员,在整个活动中更无任何组织、策划、指挥行为,张庭源认为,他的个人活动均在法律框架内实施。
张庭源律师表示:将为兰明川做无罪辩护。在张庭源律师会见兰明川时,兰明川还在为他的《兼邻水义务工作联合会》操心,并且请律师带出“给义工们的一封信”安慰与他长期合作的义工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