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5月30日夜,四川宜宾籍维权人士邓传斌(网名:@邓二晃晃)因前往泰国参加ISHR主办的人权知识培训,和欲去日内瓦继续参加由国际人权机构主办的人权知识培训,遭宜宾当局非法传唤,并将其护照、港澳通行证和通讯设备全部扣押。
据邓传斌6月8日在自己的g+上透露,他于2015年5月30日,回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乡父母的家里,计划5月31日陪母亲过六十六岁生日,6月1日去女儿学校看女儿参加的歌咏比赛并拍摄。
结果,于30晚上23点左右,遭当地派出所所长带人非法对他“口头传唤”并扣押了他的一本护照、一本港澳通行证、四只硬盘共计4.5G空间,几张SD卡、一张32G
SxS卡,一台IPHONE4S ,一台酷派手机,一台诺基亚按键手机,一台OPPO滑盖手机,一台朋友赠送的NEW PAD,一台华硕T100二合一平板……以及其他一些杂物。只出具了扣押清单。
以下是邓传斌介绍的详细过程:
“5月30日晚23:00左右,有人在楼上喊我父亲(事后知道是裴石乡派出所姚所长),我母亲以为是有人买东西(父母在乡镇上开了间卖纸火、祭祀用品的店铺),就下楼开了门,结果涌进来一群四五个人,母亲认识姚所长,就把这群人放了进来;这群人上了楼,就来到我房门前,我母亲说是找我的,我当时正在和儿子躺在床上说话。
一开房间门,他们就说要我跟他们走,有事情问我,我高声问他们有手续没有,连续了很多次,姚姓所长说口头传唤我,我说口头传唤只适用于犯罪现场,我在家躺着在犯什么罪?我又让他们拿出证件,一个面目狰狞皮肤略黑的高个子拿了个证件晃了一下,我说我没看清,伸手去拿证件,高个子把证件收回去了,他们说我如果抗拒就将被强制拘传……争执中我从房间门口走到了阳台,看阳台上有一把菜刀,我就伸手拿了菜刀,还未转身,一个年轻的大个子从背后伸手按住了我的手,我动弹不得,放开了菜刀,手握紧阳台护栏不想被他们带走,大个子还在用力扭我的手臂,我看岁他的手臂在我的手臂上方,低头就咬了他的手臂一口、咬出一道牙印——赶不走闯进家里的强盗我还不能咬他一口?
女儿也起床了,在阳台上看着这一幕,吓得哇哇大哭。母亲劝我跟他们走,我说他们没有手续,带我走是犯法的;乡里派出所又来了几个人,带着手铐,在一群人的控制开我终于坚持不住,被带上手铐,连拖带拉把我带下楼,下楼梯的时候听到有人说“把他的东西……”,我说:“还要抄家么?你们有手续吗?”……架到了裴石乡派出所的询问室。
这时已经23:20左右了,一进问询室几分钟,就进来一眼镜男,和一年轻T-SHIRT男准备问话,问了姓名身份证号码我回答之后,我就问他们:“我想知道你们两人的身份,我想知道是谁在给我做笔录?”两人拒不回答……僵持了两小时,母亲又来询问室劝我,让我如实说、女儿也来了询问室、--大哥也来了;都在劝说我配合……眼镜男最后遮遮掩掩地给我看了工作证上面的职位:“副局长”。
副局长威胁说如果我不说我就不仅不能出去陪母亲过生日了、还要把我咬伤他们的人进行刑事立案,说我暴力妨碍执法……,副局长表示对2015年3月我去泰国的事非常感兴趣,我说是旅游,副局长不信,说我一定是参加培训了……我说我不认识参加活动的任何一个人,活动主办方要求所有人都用化名。
副局长对我正在拍摄的“中国政治犯口述史”也非常感兴趣,问我哪里来的资金来进行的活动,我说我倒处找钱找不到,自己借的钱,问我向谁借,我说不方便说,副局长说他们看得到银行往来……
副局长让我说说成都的社会活动情况,这时他把我定义为“异议人士”,这是自2011年茉莉花期间我被传唤以来我首次听到当局对我的定义。我说了我认识陈云飞……以及和各届人士都吃过饭喝过酒。
副局长对我在推特上发布过的“政治犯出狱倒数日”也非常清楚,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说,只是怕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