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本网获悉:在新疆河南籍人权捍卫者张海涛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但乌鲁木齐警方至今不告诉张海涛家属关押在什么地方,拒不给相应的刑事拘留证和搜查证。
张海涛拘留之后7月13日晩,乌市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的贾姓警察电话告知张海涛妻子,“今天到中亚南路派出所,找所长要张海涛的拘留通知书”。14日,张妻和贾警察用电话再次确认后直奔中亚南路派出所。
到了中亚南路派出所说明来意,社区赵辉警员他说:“张海涛的拘留通知书你看了而且你也签了字,还要什么拘留书呢?张海涛犯的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他涉嫌的罪行属于国家机密。让你看下拘留通知书等于告知你了!一般的刑事案件有,像你这种性质的就没有。不是你一个人没有,像你这种性质的案件都没有!他涉嫌什么罪,关在哪个地方,你又听谁给你什么,跑来要拘留通知书,你要那个有什么用,你以为这个东西是一个‘通行证’吗?可以拿着它见张海涛或者到法庭上打官司吗?首先,不是我们抓的人,不是我们办的案,我们也没有参与其中,关我们啥事?”
回到家张妻又马上给贾警察打电话。贾说:“你非要那个东西干嘛?我打电话问过那两个办案的人了,人家说好像给你了!你找具体给你办案的两个人吧!”。 到哪找那两个警察,当时,请人家留个电话,人家也不留!。
这就是公民张海涛家属要一份拘留通知书的真实经历。
人权捍卫者张海涛简介: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正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今年6月26日,以“煽动民族仇恨罪”被乌市国保抄家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