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星期日

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建芳收到外交部就其要求酷刑报告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 称不属其信息公开范畴


(维权网信息员龚为民报道)上海人权捍卫者陈建芳于201571日向外交部申请13份政府信息公开,其中6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外交部公开中国政府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 (CAT/C/CHN/CO/4)的评论,第14段:2007 年,中国法院审结的国家刑事赔偿案件为 959 件,其中包括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959件国家刑事赔偿案件当中:
1.有多少是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
2.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的具体细节,包括受害者的名字。
3.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的具体细节,包括遭受酷刑的案发地点。
4.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的受害者受到什么样的酷刑。
5.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件分别获得的赔偿金额或方式。
6.因遭受酷刑而获得国家赔偿案件的实施刑酷刑者各自受到的处罚。

其中7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外交部公开中国政府提交给联合国的“关于我国政府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第七十四条”中:2011年:

7.因刑讯逼供被判有罪的36人的具体姓名、职务。
8.实施刑讯逼供的具体发生地点。
9.实施刑讯逼供的人各自受到的处罚种类。
10.实施刑讯逼供的具体细节。
11.被实施刑讯逼供的受害者分别获得赔偿金额或方式。
12.实施刑讯逼供的人有哪些被判的人员涉及多个罪名?(比如同时涉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和虐待监管人)。
13.因暴力取证罪被判有罪的1人,涉案人员具体名字,职位。

陈建芳所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用于研究中国司法状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的真实性,履行公民监督权,知情权,研究如何监督行政机关。
   
外交部于2015717日作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复函》称:

“陈建芳:我部于2015710日收到你就我国对《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六次报告及对禁止酷刑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CAT/C/CHN/CO/4)所作评论提出的1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认真研究,现统一答复如下:


上述评论和报告系由外交部会同有关部门撰写,内容涵盖我国立法、司法、行政等多方面工作。该报告第74段以及评论第14段所提及的信息为司法机关提供,我部不掌握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17条、第21条第(三)项规定,你申请公开的内容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陈建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被征地农民,2005年被无补偿“征地”后无业、无“城保”、无生活来源。200781日,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沉香村460号陈建芳的农村宅基地上的私房被没有任何手续强拆,指示者和实施者至今逍遥法外,受害者无任何安置补偿。农民拥有永久性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被政府官员说“土地是国家的”为由霸占。

自幼随祖母信仰基督教陈建芳常告诉身边权利受侵犯的朋友们要彼此相爱抱团取暖:“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圣经》 腓立比书第2章第4节)”。

以下是陈建芳女士的部分遭遇:

200894日,因所谓在天安门城楼“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52008912日,因所谓在天安门广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20081210日,因向外交部递交上访维权群体要求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国家人权报告》的起草和编写的申请书,被行政拘留5日;
2009126日,因所谓在中南海地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天;
200937-14日,被当局关黑监狱7天(上海滨海度假村湖心宝岛19号房间);
2009327日,在调查人权状况时被一个自称“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指示”的人用铁棍打致轻伤,公安部门没有去破案;
2009417日,因抗议北大孙东东骂访民99%是精神病,被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刑事拘留一个月。515日被取保候审;
2009526-615日,被当局关押在奉贤区海湾黑监狱;
2010313日,因抗议北大孙东东骂访民99%精神病,二次被处刑事拘留各一个月,被抄家并被污名抹黑;
2010412日,转劳动教养1年零3个月。此时正是女儿面临高考时期,当局不择手段搞家属株连,被禁止其女儿进入上海地区大学;
2012116日,因当年5月份组织人举牌支持温家宝总理政改,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行刑事拘留一个月;
2013820日,因接待陈光诚的哥哥陈光福,被国保带到派出所关押一天,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国保抄家,抄走电脑等物品;
2013914日,应邀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培训和观摩联合国人权机制运作,在广州白云机场被阻出境并2次抓派出所,被行政处罚。
2013916日,返回上海被上海市国保拦截关押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航头派出所10个小时,笔记本电脑硬盘被调走。还被威胁称间谍、特务、现行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
2013114日,为被警察活活打死的访民沈勇奔走呐喊讨说法,为逃避当局追捕,不得不逃亡数月,后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国保抄家抄走电脑等物品,父母和女儿多次受到威胁;
201417日上午10时许,被政府人员威胁走在路上用汽车撞死,报案未受理;
2014513日,因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事拘留一个月,被上海市国保威胁说“跟政府作对、间谍、特务、现行反革命、反党、反社会主义”。并扬言要在全国维权界搞臭名声。还被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U盘(内存上万份照片资料)及5本联合国人权书籍等物品始终未归还(亦无清单)。612日被取保候审。女儿房间也抄,并遭受威胁。
2014930-102日,在香港“占中”事件发生前,因召集上海公民举牌声援香港“占中”,先后3次被绑架到辖区航头派出所审问,并被上海市国保抄家,每次被关押接近一天一晚。起因是924日组织上海公民在人民公园举牌“上海人民支持香港人民要求真普选占中行动”。这是国内首次公开群体声援香港“占中”;
2014123日在上海人民广场宣传《宪法》抓到警车上被警察用拳头猛击头部,带到广场派出所关押数小时;
201515日,上海发生外滩踩踏事件。上海当局怀疑陈建芳组织上海公民去外滩悼念死者,被关航头派出所24小时后转移到航头镇政府继续关押6小时,期间被上海市国保抄家,抄走装有原件的文件包一个,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