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2015年9月8日上午,加加公司二百多个股东,再次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请愿,要求对西安市公安局及经侦支队无故非法查封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行径立案调查,惩办有关犯罪分子,为他们追回股金,赔偿他们遭受的一切损失。
加加公司全体股东介绍说:“我们是2005年起与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加加公司先后承包我们在西安、咸阳的12个店经营保健品。这12个店是我们1544名股东的资产,股金总额5700多万元。到2007年6月1日期间,商店依法经营、纳税、支付承包费,发包方和承包方未发生违约,合作正常、顺利。
2007年6月至7月,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经侦支队队长胡伟田、经侦二大队队长尹江波,率人查封了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总部及公司承包经营的12个商店,对加加公司及承包的商店进行了“盘点”。 “盘点”的警察只登记盘点物品的名称,不登记数量、单价,销售的物品及收银电脑、电话等办公销售使用的工具,都被警察装入袋中,装进他们的汽车拉走。
西安市公安局“查封”加加保健品公司已经八年多了,案件早在2009年9月就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移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六年了,早已过了判决的期限,西安中院至今未作判决。这六年多来,我们四处打问,到西安市、陕西省的党委、政府、人大、公安机构多次上访,反映“查处”加加保健品公司案的违法问题,连个有实质意义的答复都没有得到。据说办案人员从北京分店追回1千多万元,我们要求先给我们股东支付一部分,但是至今一分钱都没给我们支付。
加加公司总经理罗峰被关押了五年,后被不明不白地放了。倒是2007年6月带人查封加加公司的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因涉嫌犯罪最近被逮捕,我们认为这伙强盗诸如“查封”我们公司、掠夺我们资产的许许多多罪行的真相,不查自明!”
附 以前的有关文章
1、加加公司被查封到底因什么罪?
2007年6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安群、经侦支队队长胡伟田、经侦二大队队长尹江波,率人查封了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总部,6月3日下午关闭了加加公司承包经营的12个商店,7月19日,对加加公司及承包的商店盘点。在金健店,到场盘点的警察要求只登记盘点物品的名称,不登记数量、单价,我们在场的经营者和股东提出质问,没有照警察的话做。商店的收银电脑、电话及许多有用的东西,都被警察装进他们的汽车中,装入袋中的商品,王春婷警察下令:“先放在这里,明天用车送到国贸大厦(加加总部)去,你们别管了,交给我们了!”其它11个店,都有与金健店类似的情况。
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这是怎么一回事,冒着倾盆大雨像醉汉一样恍恍惚惚地离开了我们的店。
我们是2005年起与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加加公司先后承包我们在西安、咸阳的12个店经营保健品。这12个店是我们1544名股东的资产,股金总额5700多万元。到2007年6月1日期间,商店依法经营、纳税、支付承包费,发包方和承包方未发生违约,合作正常、顺利。谁想到一夜之间,我们的店被定为“脏店”被查封了,商品被说成“垃圾”“处理”了。我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资产就这样被掠夺了。
按办案机构的说法,查封加加公司的理由是“涉嫌非法集资”,后又说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我们的质问下,现在又说是“挪用公款”,依据是加加公司总经理罗峰给自己家里寄了80万元。即便是这样,就要查封加加公司、查封我们12个店吗?
从查封到今已两年九个月了,没有判决,经营遭受惨重损失,血汗钱没有着落。我们多次到有关机构上访,被推来推去,一拖再拖。我们要求司法机构尽快公正裁决,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公布此案内幕,查处贪赃枉法的干警,赔偿我们的损失。
维权电话 029-84244830
涉案全体股东
2010年3月23日
2、我们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归还股金赔偿损失
2010年8月10日上午,我们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股东二百多人,到西安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上访,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归还我们的股金,赔偿因“查封”加加公司而造成的损失。
西安市公安局“查封”加加保健品公司已三年两个月多了,案件已于去年9月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移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一年了,早已过了判决的期限,西安中院至今未作判决。这三年多来,我们四处打问,到西安市、陕西省的党委、政府、人大多次上访,反映“查处”加加保健品公司案的违法问题,连个有实质意义的答复都没有得到。当年“办案”的几位负责人,退休的退休,调离的调离,调整的调整,想问一下办案情况都找不到人。我们大多是六七十岁的人,如今像被放在火炉里烘烤,我们怎么能受得了?我们还能拖多长时间?
听说西安市公安局最近新调来个局长,是从“打黑”闻名的重庆调来的,我们感到有了希望。我们希望新局长查处公安局内部的贪腐分子和黑恶势力,除掉大大小小的文强,保障社会安定,保障百姓的合法经营权益。
加加保健品公司全体股东
201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