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本网获悉:因徐纯合死亡案被控造谣寻衅滋事而入狱的柴宝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而其审判法院曾向柴宝文家属索要判决书邮寄费,律师说无异于找家属收子弹费。
据柴宝文辩护人燕薪律师说:他11月20日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郭相喜法官来电,告知柴宝文案已判决,问他何时来领取判决书。燕薪律师问他为何不公开宣判,法官说:“已经判了,你们什么时候来取判决?”。燕律师说:“那你直接邮寄吧。”法官说:“邮寄你们要把邮寄的钱先打过来或者让家属送过来,44块钱。”燕薪律师说这种案件文书邮寄,费用本由国家财政负担,让家属或律师出邮寄费,法律依据何在?并且就算是需要律师付费,也可以选择到付方式。郭法官态度极为蛮横,说:“反正你们什么时候给钱,我什么时候寄判决书。还未等燕律师说完,他就把电话撂下了。”
法官采用这样的方式故意刁难律师,显然是在人为设置障碍,邮寄裁判文书还需要被告人家属或律师先行支付费用,这与把人枪毙了、还找人家属收子弹费有什么区别呢?
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2年前,2013年4月份安徽张林女儿小安妮被逼失学事件,线上线下为小安妮上学维权奔走,被国保多次警告恐吓。柴宝文因此而流落在外地不敢返回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