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11月23日星期一,本网获悉:高月女士自
2015 年7月20日被带走,至今下落不明。高月女士在一个由欧盟资助、英国瑞慈人权合作中心与李和平律师合作的、意在中国推动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项目中担任助理职务。
2015年8月12日,高月辩护律师李国蓓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8月6日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该决定书称:因高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期间,高月的家人和朋友试图与其建立联系,实现通信权,未果。天津警方已经向高月的代理律师承认办案单位已经收到这些信函,但是没有答应转交高月。
2015年11月19日,高月的另一名代理律师王飞收到了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就之前王飞律师向其提出的对天津河西公安分局违法办案、阻止律师依法会见当事人,实现辩护权的控告给出了控告理由不成立的答复。之后,王飞律师又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依法会见、了解案情和保证通信权的申请。
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高月的家人朋友仍旧没有收到她的半点音讯。本网对于她可能正在面临的压力和境况感到非常担忧,并将持续关注高月女士。
附:高月母亲李会华:一位寻找女儿的母亲的声明
我叫李会华,今年53岁。我的女儿高月在今年7月20日与我失联了。这之前,她在北京给一位名叫李和平的律师做行政助理工作。在7月24日,家里收到了天津市河西区公安局寄送的一封挂号信,告知我们高月被天津河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了。当时,我们全家人都被震惊了。谁也不能相信,家里最乖最懂事的孩子会触犯这种罪名,被警察带走。
作为高月的母亲,我很了解我的女儿,高月一直都是个受礼守法的好孩子,从来都是与人为善,没有过触犯法律的任何行为。接到信后,我的小儿子高亮就迫不及待的去天津河西公安局,找公安要说法。在出示了公安局挂号信照片的情况下,他们又要求出示信封;出示了信封照片之后,他们又要求出示挂号信原件和户口本证明高月弟弟与高月的亲属关系。我们几经辗转,在高亮前后三天跑了好几趟之后,才把天津河西公安局要求出示的所有文件都出示齐全,但是天津河西警方仍旧不肯给出关于高月下落的任何信息。
之后,在高亮委托了两位北京的律师到天津继续寻找高月的下落后,天津河西公安局将高月的涉嫌罪名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继续阻止律师的会见。我是一个普通的母亲,我想天津河西公安局的所有公安干警也是有血有肉有父母妻儿的人,你们能够设身处地的体会一下我这个母亲当下的心情。
现在超过两个多月没有女儿的下落了。作为普通的中国人,我们之前怎么都不会想到,普通老百姓家的女儿,会被政府公安人员在不给出任何具体说法的情况下,扣上这么大这么吓人的罪名,而消失这么久。中秋节马上要到了,我盼望我的女儿能早点回家。
高月母亲李会华
于2015年中秋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