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陕西引领公司投资案受害人投诉:我们再次上访要求政府承担相应责任追缴我们投资款



陕西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123日,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省工商局审查核准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注册资金号称1.6亿元,20149月再次得到陕西省工商局的审核。公司下属西安、杨凌、扶风、眉县等6家分公司,从20144月开始在社会上吸纳投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吸纳1200多名投资人的投资款8千多万元,然而到了201412月,引领公司就不给我们投资人支付本金了,到了20153月,利息的支付也停止,投资人反复催问讨要被欺骗推拖,不得不向西安市公安局沣东分局报案。

据我们知道的情况,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是李勇,他吸纳的投资款说是原本主要用于西安富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富森公司法人是李红军,是李勇的父亲。

据西安富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己的宣传,该公司成立于200710月,公司总部设在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路A15号大秦七十二坊西5号,公司注册资本号称6080万元,2012年被陕西省建设厅评定为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受到过社会各界人士及机构的大力支持和赞助,获得过全国和陕西省的“全国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全国诚信经营企业家”、“陕西省房地产行业优秀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有多个开发项目:

老年公寓。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投资2.4亿元,地点在沣东新城天台三路;

大秦七十二坊美食娱乐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项目投资8千万元,地点在沣东新城天台三路,是一个步行商业街,拥有小吃、茶楼、餐饮休闲、温泉客栈等多方面消费服务;
神农景苑生态生活城。建筑总面积100万平方米,投资6个亿,其中商品住宅房面积70万平方米,地点在杨凌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

5A级富森国际商务写字楼。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投资1.5亿,是一座集商贸批发零售、品牌餐饮、商务办公、快捷酒店、休闲娱乐、棋牌健身、KTV练歌房、生态酒吧为主要业态的商业综合体,地点在杨凌高新技术开发示范区,已取得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审批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门西市商业步行街。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投资2.2亿元,地点在扶风县新城区法门镇。
七星河湿地公园商业住宅。有多层住宅楼、别墅、老年公寓等,占地22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有多层住宅楼、别墅、老年公寓等。、

正是听了引领公司和富森公司李红军、李勇父子的介绍宣传,有省政府及有关机构的审核批准,有那么多的荣誉称号,有那么多的实体开发项目,我们才信了,把钱投给引领公司,没想到还不到一年,就血本无归了。

得不到利息本金后,投资人设法多次与李红军、李勇父子联系,两人相继与我们失去联系。

我们投资人到李红军开发的项目实地查看,情况根本不像李家父子宣传的那样:有的项目根本没有实施;有的项目成了烂尾工程;杨凌富森国际房屋有一房多卖、欺诈抵押现象,骗取购房者钱款和几家投资公司投资款几千万元;富森公司已经拖欠几个项目民工数月工资、本公司数百员工数月工资数千万元,连同集资款,富森公司和引领公司积欠债务达共达1.2亿元。

我们经过调查还了解到:富森公司假借引领公司的名义大量融资吸收存款;富森公司负债数额巨大,多年经营累计账面负债达1.7亿元;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是李红军为了填补富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巨大亏空而成立的,只不过是由李红军的儿子李勇出面打理罢了,两家字号两个掌柜,实际上是李家的一个店,总掌柜就是李红军。

1200多投资人、民工、员工的不断追讨下,据说是在2015423日晚,李红军到公安沣东分局三桥派出所投案自首,424日晚被沣东分局刑侦大队刑事拘留。半年多来的事实使我们越来越有理由认为,李红军的投案自首,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逃债阴谋,为的是把一切罪责揽于李红军一身,承担法律的一切制裁,脱逃债务,洗清他的儿子等同伙。李红军投案,富森公司和引领公司的一切工作就停止,许多项目也被迫停止,一切债务和罪行都塌在李红军头上。李红军“投案”后,他的的代理律师田卷鹏就编造假消息欺骗我们投资人。李勇的岳父张西京是西安市新城区人大代表,有实体企业,在李红军“投案自首”前,李勇就将富森公司的资产转移到张西京企业名下,李红军“投案自首”后,李勇与其妻李娜携款逃匿。

李红军“投案自首”至今已八个月多了,案件办得怎么样?我们毫不知情。我们多人多次到三桥派出所打问,到沣东公安分局反映,钱一分都没追回来,连办案的进展情况也问不出来。

为此,投资人到西安市政府上访过两次,20151210日,我们第三次集体上访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反映了我们面临的情况,提出我们的要求:

1、政府应承担审查、批准、监管的责任,组成专项清理机构,处理引领公司和富森公司的债务,先注入一定额度的资金,退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不包括不合规定的利息);

2、立即捉拿引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李勇及涉案的其它主要人员李娜等归案;

3、李红军的二姐夫乔平安是陕西省公安厅文景路家属区后勤部主任,他利用权力和关系,为李红军、李勇父子转移资产、“投案自首”等出谋划策,四处活动,干扰依法办案;李勇的岳父、西安市新城区人大代表张西京,为张家父子转移资产,警方应追究乔平安、张西京等人的涉案行为,并排除干扰,依法公正办案;

4、冻结引领公司和富森公司的一切资产,追缴偿还不足部分,可拍卖的地产公开拍卖,有些如杨凌5A级富森国际商务写字楼16层商铺依法判给引领公司投资受害人经营若干年,以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决不能让李红军、李勇及其亲友一伙“投案自首”、转移资产、逃匿的阴谋得逞。

陕西引领公司全体投资受害人

 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