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9日星期二

无锡“6.22劫狱案”被告丁红芬、沈爱斌等人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驳回申诉(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29日,本网获悉:无锡“6.22劫狱案”被告丁红芬、沈爱斌等人遭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枉法驳回申诉。

20158月,无锡“6.22劫狱案”被告丁红芬、瞿峰盛、殷锡金不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锡刑二终字第00140号刑事裁定申请再审。

2015122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三人“如有新的材料需要补充,可在2016.1.22前提供,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2016119日,丁红芬向无锡中院邮寄了三段“劫狱现场”视频和5名证人证言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调取证据申请书》,请求中院依法调取相关证据,以证明“劫狱无罪”,20日,无锡中院收到了上述材料。

2016126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依法对丁红芬提交的证据材料和《调取证据申请书》作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作出了(2015)锡行监字第0002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沈爱斌和沈果冬也在201575日收到了无锡中院的(2015)锡行监字第0001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沈爱斌、丁红芬、瞿峰盛、沈果冬、殷锡金对枉法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均表示要向江苏省高院申请,直到依法纠正这起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报复陷害案,并依法向策划、制造这起冤案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

案情经过:

201362223时许,以无锡人权捍卫者丁红芬、沈爱斌为首的20余人,将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设立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东郊商务宾馆的“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这个黑监狱给劫了,成功地将被非法拘禁在里面的5名“学员”营救出来,并将营救的视频过程发布到互联网上,激怒了中共无锡党政机关的腐败滥权枉法官员,随后12人遭到枉法抓捕,最终沈爱斌、丁红芬、沈果冬、瞿峰盛、殷锡金5人因“冲击政府学习班”,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但因“政府学习班”违法犯罪,系典型的非法拘禁行为,在非法羁押8个多月后,滨湖区检察院于2014318日强制将5人办理取保候审。

因沈爱斌、丁红芬等人取保后不断向滨湖检察院控告滨湖公安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殴打、体罚、虐待、恐吓、侮辱等违法犯罪行为,再次遭到政府的打击报复,滨湖检察院更改“罪名”,向滨湖法院起诉,于是,2014529日沈爱斌和丁红芬两人被滨湖区法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逮捕,其他三人被监视居住,并于同年1028日开庭审理,112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丁红芬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沈爱斌一年六个月,其他三人有罪不予追究。五人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20152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沈爱斌于2015312日刑满释放,丁红芬于611日刑满释放。

这是一起典型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栽赃陷害案,是中共无锡地方党委、政府阳奉阴违、对抗中央、顶风作案、人为精心策划的冤假错案,更是一起无锡地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腐败案。

本案的实质,是中共无锡市委、中共滨湖区委和滨湖太湖街道党工委三级党委机构利用其对应的联席办(即无锡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无锡市滨湖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太湖街道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为阻止、镇压和打击报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叫天不应、无处申冤的百姓进京上访,以对上访人举办“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为由,利用政法、公安、信访、城管、街道等部门人员,对上访人采取非法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将进京举报、控告无锡贪腐官员违法犯罪的周静娟、丁国英、丁鸿祥、丁永金、杨剑艳非法秘密关押到无锡市锡山区安镇的东郊商务宾馆,实为非法拘禁。后被沈爱斌、丁红芬和其他维权公民朋友发现并营救出来,同时,将营救过程视频和政府非法拘禁访民的真相发布到互联网上,激怒了无锡党政机关贪腐枉法的领导干部,因而,前往营救的公民遭到公权滥用、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沈爱斌和丁红芬等五人遭到枉法恶判。

丁红芬联系电话:13771116727
沈爱斌联系电话:18912369930
沈果冬联系电话:13951517471
瞿峰盛联系电话:15335209900
殷锡金联系电话:15861451135
杨剑艳联系电话:18915289876
丁鸿祥联系电话:1325520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