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2月15日,本网获悉: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未依法对人权捍卫者沈爱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据沈爱斌介绍,他在2016年1月13日,以邮政挂号信的方式,向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递交了6份《无锡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崇安公安分局收到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据查询,崇安公安分局在1月14日就已签收,但至今(2016年2月15日)都未依法作出答复,已经构成违法。
沈爱斌说:“我已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向崇安公安分局递交了34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其无一是依法答复,这次竟然干脆不答复了,看来无锡公安真的是破罐子破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