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4月28日星期四,本网获悉:河南人权捍卫者、维权教师贾灵敏为民众义务普法一审竟然遭判入狱4年,同案刘地伟被判1年半,今天(2016年4月28日)上午,郑州市中级法院对维权人士贾灵敏、刘地伟案进行了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天的宣判法院并没有通知贾灵敏的律师,更没有通知贾灵敏的家人。
共当局并长期对外界封锁与她有关的消息。贾灵敏案的上诉面临官方的各种刁难,她和律师要求公开进行二审,被以太过敏感为由而拒绝。
附:贾灵敏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贾灵敏(CPPC编号:00152) 1965年3月16日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原郑州市某学校民办教师,遭强拆拆迁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知名维权代表,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9年—2012年,曾因当地政府开展旧城改造运动,其家遭到征地拆迁及野蛮强拆,自此被迫走上维权之路,变成“河南第一钉子户”,且辞去教师工作专职维权;2012年2月,曾积极参选地区人大代表,尽管最终未能当选,但其竞选义举对外界影响甚大,且获得全国法律界和媒体人的众多声援和支持;2014年,因其在长期维权中逐步掌握了不少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同时制作视频在网辅导民众如何监督警察,并多次帮助河南、江苏、湖南等省的失地公民依法维权和在各地开展普法讲座几百场,遂遭到当局的强烈不满与仇视,并数次被各地政府和警方非法骚扰及肆意报复;2014年5月7日—8日,因其再次从事维权活动及向他人传播维权普法知识,被郑州市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2014年5月30日,又被郑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关押期间,其姓名曾被警方偷改为
“吴红”,致使亲友长期无法获其下落;2015年11月5日,终被河南省巩义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4年。
目前仍被羁押于河南省郑州市第三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