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对云南省二级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处事效力予以首肯的同时,更加敬佩这些律师的勇气。当然,除此之外,想退出律师协会的律师应该还有很多,只是原因各异。但有一点律师界似乎已有共识,即如今的律师协会已变得越来越不象是律师的“娘家”,倒像个冷漠的机关,管控而非服务,限权而非维权。有些律师协会的负责人甚至比起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来讲更象是“行政领导”。这一点,全国律师协会尤其如此。亦有律师同行对此现象批评称,从法理上讲,备案加有效期还是违法!望全国的律师同仁及各级司法行政密切关注。
总之,此次云南五律师声明退出现各级律协,2016年照例通过年检的实践,显然是维权律师的一次胜利尝试!它的示范意义必将在今后的司法管理实践中得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