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李家山子村村民李淑华,我是死者李松山的妻子,我的身份证号是132934197406201562,联系电话18706612290;15169929713。
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我接到绵阳市涪城区刑侦大队马远东的电话通知,说是让我前去认领我丈夫李松山的尸体。2016年4月16日,我和其他家人到达绵阳市公安局,公安局办案人员告诉我们,李松山因涉嫌抢劫、袭警而在抓捕过程中被警察开枪击毙了。
针对上述事实,我们作为死者的家属曾多次向该公安局办案人员就案件事实提出质疑,但办案人员均未答复,且置之不理、包庇案情、避重就轻。作为执法机关,怎么能谎话连篇,隐瞒事实不给予答复呢?所以,在此我们希望能藉助检察院有关领导对绵阳市公安局的执法进行监督,澄清案件事实,还死者一个公道!(注:死者现仍存于绵阳殡仪馆内)
我丈夫李松山本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在家无任何犯罪和违法前。因为生计,在2016年4月7日被付云峰以装修为由骗到四川省绵阳市,4月9日,李松山到达绵阳市后就电话联系我们说,他被骗到四川进行传销活动,然后就告诉我们他想马上回家。谁能想到,就在想回家的时候竟被警方枪杀了。
以上就是案件的基本事实。此案中李松山原是一名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了呢?我们不禁想问警方:
1. 李松山持刀抢劫的动机是什么?
2. 从2016年4月9日—4月12日,在传销组织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3. 据绵阳市公安局在通报中称“李松山手持30厘米剔骨刀”,此作案工具在什么地方?
4. 根据我们家属见到的李松山尸体,发现我丈夫(李松山)身上多处中枪——额头中枪,腹部、下肢、上肢中枪,这是怎么回事?!作为正常抓捕疑犯的警察,不明事实为何击毙嫌疑人?
5. 身中数枪,开枪顺序是怎样形成的?是否有开数枪的必要?
6. 在抓捕过程中,随警录像视频为何不向死者家属及社会公众公布?
李松山离奇被警方枪击致死案件已在我们当地引起社会热议和公愤,已有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李山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出于公义,联合请求公安执法机关对此事件能作出公正、明确的解释。而作为李松山的家眷及亲友更是承望这一案件得到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和社会大众、媒体的广泛关注,还死者一个清白!
死者(李松山)家属及儿子跪拜!
(注:此消息参与2016年5月13日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