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5日星期四

青岛隋双胜反腐讨薪被构陷 重判5年(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5月5日星期四:本网获悉,今天上午10点20分,因举报青岛市市委市政府官员在建设领域腐败而被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的隋双胜案,第三次在岛市第一看守所(即墨市普东镇)开庭宣判,受委托为隋双胜做无罪辩护的资深刑事辩护大律师张赞宁赶到看守所。不知何故,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厉建军和单美丽、赵珈艺两个人民陪审员几乎迟到了一个小时,宣判隋双胜的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讨要工程款得罪政府官员的隋双胜,在2014年9月24日被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曾于2015年7月15日在看守所开庭审理,青岛市北区法院一直没有宣判,被构陷者隋双胜一直处于超期羁押状态。原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0点的第二次开庭审理,因网上公布了开庭时间,当局担心国际社会的关注而临时取消,让老律师张赞宁白跑一趟青岛。本应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当局一而再将庭审活动安排在看守所进行,无疑属于人为制造冤假错案的特征。

尤其是,在青岛市北区法院作出的(2015)北刑初字第695号刑事判决书的本院认为,称:隋双胜制作的“爆炸物”能否爆炸,并不影响对隋双胜行为的定性。按照该判决的逻辑,只要你拿刀把画像上习近平的头颅割下,就是杀人谋反的重罪!可见,青岛市北区法院的枉法裁判已经到了赤裸裸的地步!

隋双胜制造爆炸物一案的起因是:2011年初,隋双胜与前妻王传英创办的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经招标程序与作为甲方的青岛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挖掘土石方与平整土地的施工合同,到7月份又补签土石方合同一份,共计工程款1500余万人民币。2011年 10月12日,因甲方自己的施工手续问题,被青岛市建委建管局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

恢复施工后,甲方在没有与青岛枯桃中商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居然将挖掘土石方与平整土地的工程交给了另一家公司。甚至,拒绝支付已经完成工程的工程款500余万。为此,隋双胜和王传英多次找甲方理论,却遭到房产商雇佣的人员殴打,一辆为工程而投资购买的、价值149万的日立牌挖掘机被烧毁,公安不仅对涉及刑事犯罪受理后一直不予追究,反而以“扰序”为由多次对受害人隋双胜、王传英实施拘留。

虽说隋双胜追讨的是合同工程款,实际就是参加工程建设的上百位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然而,司法机关体现出的官商勾结与徇私枉法最终还是让隋双胜、王传英陷入绝望!见社会如此之黑,隋双胜只能冒死向中纪委举报反映青岛市市委与政府官员在工程建设中的腐败。为了不连累家人,隋双胜选择与深爱的妻子王传英离婚,把瘫痪在床的老母亲托付给妻子照应,自己毅然决然进京告“御”状!

正是隋双胜以反腐行动促维权,让青岛市的一些涉案官员惊恐万状,才有市北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9月24日以“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将隋双胜抓捕,并由青岛市北区检察院起诉到青岛市北区法院。

所谓隋双胜“涉嫌非法制造、储存爆炸物”一案,实际是并不能爆炸的几个鞭炮火药,且经过测试根本不能够会爆炸,也就是指控隋双胜制造爆炸物在法律上根本不能成立。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隋胜胜确实制造了“爆炸物”,而这个“爆炸物”不是由火药制成,而是已经投递到中纪委的、涉及到青岛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建设工程领域严重腐败的举报信!

法官宣读完枉法的判决后,私法又一受害者隋双胜当庭表示抗议并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