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佛山中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审限。再过几天,即在本月12日,原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的三个月审限届满。今天(2016年8月8日)下午,我给佛山中院刑庭打电话询问案件何时作宣判。
书记员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期限届满前十五天(按时间推算是7月28日),法院已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三个月的审限。
我问原因,书记员解释不了。随后,我联系上审判长,问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原因?审判长说,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情,不好对外向你解释。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案件因特殊情况可报最高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一至三个月,且不受申请次数限制。也就是说,只要最高法院会审批,可以无限期地延长。
苏昌兰是在2014年10月27日被刑拘,2015年11月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但在三个月审限内未开庭审理,后经广东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2016年4月21日佛山中院开庭审理苏昌兰案,5月12日由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审限届满前十五日第一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这次已是第二向最高法院申请了。
如今,苏昌兰在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已羁押一年零九个多月。
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的陈启棠(天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到今天为止,审限又过了两个月,很可能与苏昌兰煽颠案一样,也会第二次报请最高法院延长三个月审限。
天理是在2014年11月25日被刑拘,2015年12月8日被起诉到佛山中院,今年4月22日上午,佛山中院开庭审理。6月8日,原经省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届满,佛山中院称已经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
至今,天理在南海区看守所羁押一年零八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