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6年8月23日 疑因杭州G20峰会议维稳目的,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遭无锡市公安局以擅自离开住处为由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
据了解,自8月21日开始,无锡政府为杭州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维稳目的对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上岗贴身跟踪,于其门口停警车,上午两名二个协警坐警车里对沈爱斌说:“领导命令,如果沈爱斌出去就立即上报,立即以《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传唤,也可以拘留沈爱斌。”
2016年8月22日12时,沈爱斌出门买饭,协警随即报告派出所,警察赶过来对其进行传唤,并关进派出所,23号11点30分家属收到派出所通知,沈爱斌被拘留十天。
据无锡公民指出,看住沈爱斌的警车内坐的是二个辅警,警车也是辅警开的,这是中国法律不允许的。同时传唤证上的时间是2016年8月21日10:30分到广益派出所,可传唤沈爱斌仍是用8月21日的传唤证,沈爱斌被传唤时间:2016年8月22日12时。这是明显的勾陷行为。这次无锡当局对访民采取监视、跟踪、软禁、访民失踪、传唤等等维稳手段与杭州开峰会有关。
附:沈爱斌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沈爱斌: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无锡“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当事人之一,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宾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而被捕,现已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
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