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保护国有资产受迫害的郑大靖致信习近平:要求敦促地方当局履行4年前的补偿协议


尊敬的习近平主席:

我是家住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人郑大靖,因坚信法律的公平正义,长期同郧西县法院执法犯法的败类及政府贪官作斗争,受到各种酷刑和长期非法绑架囚禁,后在201210月得到时任县委书记胡俟的重视,同意接受县政府的协商解决方案,但至今已过去近四年,政府仍然没有按兑现协议的全部条款。

我诉中国银行十堰市分行原任行长杨德会、副行长王浩非法暗箱操作,贱卖被撤销的郧西县支行几千万国有资产一案中,法院枉法判案,无处申诉之下,依法诉求到北京后,受到时任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及其腐败恐怖利益集团的迫害长达8年之久,直到201210月才得到时任县委书记胡俟的重视,我同意接受县政府的协商解决方案,至今已过去近四年,政府没有按承诺兑现的有:1、小孩郑霖鑫的学费问题直到2016年才落实,但生活费仍无着落;2、郑大靖的退休问题至今未解决;3、政府给我妻子曹祥珍的公益岗问题未落实。以上是郧西县针对我郑大靖与政府信访局和城关镇政府间签订的《息诉罢访协议》中未解决事项。

关于郧西县酿酒总厂破产清算中,郧西县法院副院长朱卓赋为达挟私报复之目的,玩弄法律,对郑大靖枉法作出(1995)西法民破字第4号、(1996) 西法民破字第15号两份民事裁定书,是典型的一案两判,实际是郧西县酿酒总厂应按规定要求,给郑大靖按销售总额的20%提取销售费用,而朱卓却以郑大靖不是酿酒总厂职工为由,不予认可,并且将郑大靖非法实施拘留、罚款等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行为。郑大靖不断上访投诉,直到200647日,郧西县法院才作出(2006)西民监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决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时至今日,已10年过去,仍不给结果,只能证明法院无法面对事实,包庇朱卓赋的违法犯罪行为。
因为以上原因,逼我郑大靖走向上访之路,招致以时任郧西县县委书记卢富昌为首的腐败恐怖利益集团的疯狂报复和迫害,抢我郑大靖财产、毁我郑大靖收集郧西县法院执法犯法的证据、绑架和长期关押我郑大靖,指使刑满释放犯王军、李斌及走狗韩斌等地痞流氓,以保安名义,在黑监狱中对我多次毒打,并打掉一颗恒牙,打坏一颗前门牙,险命丧黑监狱。同时,我的妻子曹祥珍和7岁女儿郑霖鑫也关入黑监狱中殴打、恐吓;此外,当我将儿子郑志楠悄悄带往河北无极县乡下妹妹家安排上学,卢富昌得到消息后,又指使郧西县公安局民警洪兴国、杨厚新赶往河北乡下威胁我妹妹,不准收留郑志楠在此读书,郑志楠也被迫随我们父母漂泊北京上访8年多。

郧西县以卢富昌为首的腐败恐怖利益集团,真是比那些国际恐怖分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报复我和我的的妻子,甚至我们几岁的未成年小孩都不放过,非法关押儿童和剥夺儿童受教育权利。

如今,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中央领导,提出依法治国,惩治腐败的治国理念,深得民心,我和全国受害公民一样,支持习主席的改革,只有这样,我郑大靖别无他求,恳请中央领导兑现向全国人民的庄重承诺,查处危害国和损害人民群众人利益的腐败恐怖分子,惩处腐败恐怖分子背后的保护伞,希望习近平主席帮忙依法追回郑大靖的经济损失,督促郧西县政府履行协议,赔偿损失。
    
郧西县公民:郑大靖  
联系电话:15272275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