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10日,本网获悉:安徽著名政治犯张林被减刑释放9月9日已经回家。
刘晓原律师说:“今天上午,我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发了张林减刑裁定书(铜陵中院,张林服刑所在地的中院),裁定书中称,已减去张林剩余刑期。这份裁定书文号有些疑点[(2016)皖07刑更512号,我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看到铜陵市中级法院减刑裁定书的格式文号是( )铜中刑执字第 号],但裁定书内容看不出问题。于是,我给张林的妹妹打电话核实,他妹妹说,张林是在昨天被减刑释放回家了。” “上午九时许,我接到张林打来的电话。他说,本来是要减刑五个月的,可能是受G20峰会影响,以至拖到九月九日才减刑释放,裁定书文号变成了(2016)皖07刑更512号,而不是统一的文号:( )铜中刑执字第 号。”
张林是在2013年8月18日晚被带走,第二天8月19日被刑拘,后被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刑期至2017年1月18日期满。从时间上看,张林这次被减了四个月零九天刑期。张林曾因反革命煽动罪判刑二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五年,还曾被两次劳教六年(每次三年)。张林先生自1989年后坐牢共计:16年2个月。
附:张林简历(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张林(CPPC 编号:00058)1963年6月2日出生,安徽省蚌埠市人,自由撰稿人及异议作家, 知著名民主异议人士,中国曾押政治犯。
1989年曾因组织皖北市民、学生支持和参与天安门民主运动,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因在北京参与筹办“劳动者权利保障同盟”,又被当局判处劳动教养3年。1997年获释后前往美国,次年在返回中国大陆的第二天又被警方扣押,并被当局再次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5年1月,因到北京参加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的追悼会,刚返回家即被蚌埠市警方拘留;同年7月,即被蚌埠市中级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在铜陵市铜陵监狱服刑。后因患颈椎错位、右腿关节障碍、眼疾等多重病痛,减刑半年,于2009年8月12日提前获释。
2013年初,因携带小女张安妮到安徽合肥居住,2月27日父女二人分别被合肥警方强行带到派出所单独扣押数小时,并以户籍不在合肥市为由,将其遣回户籍地蚌埠市,软禁家中,由此引发震惊中外的“安妮失学事件”;又因其与全国各地维权网友不断为安妮失学事件呼吁声援,随于2013年7月18日被安徽省蚌埠市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同年8月22日,被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12月18日,其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开庭审判;2014年9月5日,被该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6年9月9日,减刑提前获释回家。
此前在安徽省铜陵监狱(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东路一号铜陵监狱十二监区,邮编244000)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