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13日,本网获悉:武汉尹旭安“寻衅滋事罪案”今天开庭,尹旭安的家属没有一人获准参与案件的旁听,法院周围警力遍布,而去旁听的数位公民遭带离,不知去向。而同案的王芳案却遭延期审理。
今天是湖北公民尹旭安 “寻衅滋事罪案”开庭,前往大冶参加旁听的公民——周周煮粥、天空、孙涛、仇英玫全被着装警察及“秘密人员”带离现场,去向不明。而同案的王芳案做被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告律师知称:王芳案经上级法院批准延期审理,延期至2016年12月15日。
尹旭安被捕是因为2015年7月25日与耿彩文、王芳众网友在武汉黄鹤楼前穿声援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络,于同年7月28日晚被警察从家中带走。8月2日尹旭安家人从当地派出所处得知其被行政拘留15天,但未收到拘留通知书。8月23日,拘留期限再次到期,被告知已转为刑拘,但家属依旧未接到刑拘通知书。后被批捕起诉。
蔺其磊律师介绍了尹旭安案庭审情况:
2016年9月13日上午11时许,人权捍卫者尹旭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湖北省大冶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庭审完毕,尹旭安对指控他的北京南站、林昭墓、长沙公园和岳麓山、新余市刘萍案开庭现场、苏州市范木根案开庭现场、湖北黄鹤楼公园声援屠夫吴淦等六起所谓“犯罪行为”进行辩解,称:这些行为均没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非但不是违法和犯罪行为,而且这些行为是公民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合法权利的措施,是无罪的。
我作为辩护人也为尹旭安做了无罪辩护,对尹旭安的行为表达了敬意,并指出鉴于本案不应该有大冶市管辖、直到法院阶段才让律师会见、湖北省三级检察院对律师要求对侵犯律师会见权的控告渎职不查处、对尹旭安严重病症不予治疗、至今不让尹旭安接受亲友所存生活费等现象表明,对尹旭安的司法追究完全明显地是公权力迫害,希望法官在“案件责任终身制”的规定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
尹旭安的家属没有一人获准参与案件的旁听,法院周围警力遍布,一如此类案件审判时的紧张态势。合议庭表示择日宣判。
附:尹旭安简介(资料来源于“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尹旭安,1974年8月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村民,枉判上访者,公益维权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03年,曾因控告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民政局就其夫妻离婚争议非法登记一案,被地方法院枉法裁判,而地方高院对此又不作为,随被迫于2007年到北京上访;自2007年11月以来,因多次上访而备受当局非法处罚及伤害;曾因上访维权和参与围观、声援、抗争行动而被当局非法拘留6次、被关黑监狱8次;2009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曾因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申请游行示威,而被湖北当局处以劳动教养2年,并延期释放3个月;劳教期间,曾因身患高血压三期(极高危程度)及多种其他疾病(如乙肝、胆囊炎及结石等)而多次晕倒和急救;2012年起,曾因在京维权,开始更多关注民主公益维权事业;2012年,曾积极参与十八大民主直选学术代表,呼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劳教制度及打击黑监狱等;2012年7月—10月,曾因举报和起诉湖北省当地政府非法征用土地、起诉湖北省劳教委非法延期及非法选举等问题,而遭当局非法拘禁42天;2013年始,开始积极介入声援围观行动,如江西新余刘萍独立候选人案、山东曲阜薛福顺事件、山东淄博孙峰“煽颠案”、4.29祭奠林昭活动、湖南衡阳赵枫生“煽颠案”开庭、郑州十君子事件、焦作张小玉案、苏州老兵范木根血拆案开庭、与王福磊等维权网友声援维权公民王健案等.
2015年3月8日,曾因使用微信转发“湖北大冶市驻京维稳人员名单”而遭当局抓捕,并被行政拘留15天,3月24日被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刑拘,后被释放;2015年7月25日,又因与王芳、耿彩文等人在武汉市黄鹤楼前身着声援吴凎(屠夫)的文化衫,并拍照上传网媒,随被武汉警方于7月28日抓捕,拘留于武汉市第一拘留所,同年8月20日,被大冶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目前被羁押于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