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9月20日星期六,本网获悉:新疆人权捍卫者张海涛案二审又遭拖延,是否开庭暂未确定。
据今天张海涛的代理律师陈进学律师发布的消息:“张海涛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案进展——案件审理期限延期至2016年9月19日已届满,2016年9月20日上午,我打通了案件主办法官冯向民的电话,冯法官答复称最高法院已批准第二次延期,我再次向其表达了二审开庭审理的强烈要求,冯法官答称二审是否开庭暂未确定。”
张海涛是2015年6月26日被乌鲁木齐警方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被关押近五个月后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16年1月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十九年的加重处罚裁定结果,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人民币。张海涛不服,当庭表示上诉。此判决结果一出举世哗然,抗议谴责之声不断。
张海涛因言论被乌鲁木齐中院一审重判19年有期徒刑,该案在新疆高院二审中,二审理期限应为2016年4月19日届满。但其二审一再被拖延。目前张海涛的二审代理律师是刘正清律师和陈进学律师,他们将共同为张海涛二审争取更公正的司法权益。
对于张海涛案二审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人权捍卫者张海涛简介:
张海涛,1971年出生在河南南阳正平县。九十年代从国企失业下岗后于95年去新疆发展,举步维艰的从事电信产品的零售。2009年回南阳渡假,却被新疆警方以诈骗罪抓回新疆。关押近2个月后,又无罪、无名、无说法的释放。
此后开始接触司法、维护个人权益,因而对中共现行司法体制的本质看透看淡。此后,经常在网上发布对政府和时局的看法或意见。此前曾是权利运动网站的义工。
2015年6月26日,以“煽动民族仇恨罪”被乌市国保抄家刑拘。2016年1月15日一审被乌鲁木齐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