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6年10月27日)上午,我给佛山中院钟法官(审判长)打了电话,钟法官称,苏昌兰案件还不知何时才能宣判,这个案件要由上面决定,如中院能决定也不会拖到现在。钟法官还说,上次由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的三个月审限到11月13日届满,最近可能还会报请最高法院批准第三次延长三个月审限(依照刑诉法规定,
在审限届满前15天前报至最高法院批准)。我说,你们决定不了如何判决,多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审限,又不同意取保候审,这个案件有如此复杂吗?钟法官说,他也解释不了。
2014年10月27日,苏昌兰被佛山南海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5年11月12日,案件起诉到佛山中院,在三个月审限内没有开庭,经广东高院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直到2016年4月21日开庭审理,但庭审后迟迟未作判决。审限届满后,由最高法院批准延长了三个月审限。审限再次届满,又由最高法院第二次批准延长三个月审限(从8月13日起,至11月13日止)。
苏昌兰的身体有病,辩护律师为她申请取保候审,遭法院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