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5日星期三

刘晓原律师:冯改娣案的法律程序游戏(2016年10月5日)


日前,冯改娣被控敲诈勒索政府案,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河南农妇冯改娣因上访拿了“救助金”而被指敲诈勒索内黄县公安局等多家政府单位61万元,20141226日,内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冯改娣上诉后,201573日,安阳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201591日,安阳市中院将案件指定给安阳市北关区法院管辖。

变更管辖后,北关区检察院两次将案件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
   
2016525日,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冯改娣案件,北关区检察院在起诉中,将原指控的敲诈勒索61万元变更为1万元,同时又增加了寻衅滋事罪指控。
   
案件由北关区法院管辖后,在一审三个月审限内没有判决,经安阳中院批准延长了三个月,到今年的923日止。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再要延长审限就要报请最高法院批准,但没有想到的是,检察院又提出要补充侦查,以此为由拖延。但北关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曾两次退回内黄县公安局补充侦查过,为何在法院开庭审理后,延长审限也届满了,又提出补充侦查呢?这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补充侦查?

2014722日,冯改娣被原办案单位——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至今,冯改娣已被关两年零二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