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星期日

人权律师丁家喜今天已经获释(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016日,本网获悉:著名人权律师、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丁家喜今天已经获释。丁家喜夫人发信息说:“家喜事务所的朋友巳经接到他了,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他用朋友的手机电话给我说他一切都好,叫我感谢大家的关注支持。”

丁家喜律师20134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2013521日和11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1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20144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


附:丁家喜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丁家喜:(CPPC 编号:000571967817日出生,湖北省宜昌市人,前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等,原德鸿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维权律师,北京新公民运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之一,政治犯。

2010年起,曾因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教育平权活动,2012129日,又与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并广泛征集公民联署超过八千余人。这些活动触动了中共脆弱敏感的神经,遂于2013417日被北京警方以“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市第三看守所。2013521日和114日,北京警方又先后将其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2014127日,被北京当局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开庭审案,但鉴于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严重违法现象,对案件结果明显不利,故其不得不当庭宣布解除对辩护律师的委托,迫使法院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201441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再次重审,最终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36个月,刑期将至20161016日。


此前丁家喜在天津市茶淀站前进监狱(天津京山县茶淀站106-9信箱,邮编300481)服刑。20161016日,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