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

上海维权人士张敏杰在南京路步行街宣传三民主义赠送徽章(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1020日,本网获悉:昨天中午,上海维权人士张敏杰在上海南京路步行街宣传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免费赠送徽章。张敏杰呼喊:“孙中山先生微章免费赠送,孙中山先生是我们的国父,他结束了几千年的专制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成为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20161112日),纪念孙中山先生徽章免费赠送,愿意佩戴者免费领取。”

突然来了3个值勤保安抢走了张敏杰的宣传资料,不让他宣传纪念孙中山免费赠送微章。后来又来一个城管气势汹汹地说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不可以在南京路上宣传孙中山。城管和保安的霸道激起了民愤,在民众的一片指责声中,保安不得不把抢去的孙中山宣传资料还给了张敏杰。

张敏杰每个星期三上午(下雨及节假日除外)在上海人民公园免费赠送微章,凡是认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所有人都可以免费领取微章。

张敏杰讲述自己的遭遇:

1、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政府下属的五个村以政府的名义,希望我能与他们合作招商,后来我们逐步建立了招商合作关系,并且签署了合作协议。新浜镇镇政府实际掌控和管理镇里的招商工作。

22012年的时候,发生了新浜镇政府以上级政府拨给的奖励金减少为理由,拒绝支付给我2011年度的奖励金,经过与村领导及镇政府协商,当时,(原)付镇长王阿兴(手机:13601922**9)就承诺:按照原来的协议将2011年度的奖励金兑现给我,但是,他们支付一部分后,还缺少4万元人民币没有给我,我多次向新浜镇政府索要,他们至今没有支付。

3201338日,镇长赵惠瑛(手机:13701692**5)也认为协议有效,当着付镇长王阿兴的面,答应我以后也会按原协议执行。后来,书记浦全林(手机:13601682**9)也承诺:按照原来的协议将2012年度的奖励金兑现给我。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兑现承诺,没有将2011年度欠我的4万元以及2012年度的奖励金给我。

4、之后,我一直在催讨,前面他们一直拖延,后来镇长赵惠瑛却出尔反尔、她还向我提出种种不合理的条件和要求、要求重新签署协议。我要求她先将以前的账目结清,兑现新浜镇政府给我的承诺,否则,他们都可能像以前一样不兑现,再签任何协议也毫无意义。虽然,按照法律,我可以不做任何的让步,但是,即使我体谅他人,愿意做出让步,可是,他们非但不会领情,还很霸道地要求按他们的条件来办,想狠狠地“斩”人一刀。

52013930日,我曾写信给松江区委办的姚卫华主任(电话:37735166),姚主任联系了区信访办让他们调查和处理。一开始区信访办答复讲:问题就很快能得到解决。但是一直拖到20141月,区信访办口头答复讲:新浜镇领导不愿意协商。我要求当着区领导的面与新浜镇领导对质,让区领导评评理,但是,他们也不敢。

62014年,我依然不断地在向新浜镇政府追讨2011~2013年度的奖励金、以及向有关政府部门及领导反映情况。

720144月收到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信访办的回复说:不予受理。

82014415日,我应约在新发经济城与新浜镇的(新上任)副镇长许亦军、新发经济城的徐小弟总经理等镇政府人员进行了谈话,他们依然只是走走过场,还以不给我钱为要挟(即使是许副镇长承诺:认为2013年前应该按照原协议履行和支付的钱也分文不给)、要我另外签署不平等的协议,这是一种明目张胆的“绑架”行径。我表示:你们前面的协议和承诺都不兑现,再签任何协议都没有意义,如果你们认为原来的协议不合理,可以按照法律向法院提出更改,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应该按照原协议执行,如果法院判决你们有理还可以要求追溯已经支付的钱款,现在你们这样不给钱是违法合同法等法规的,党员干部应该遵纪守法,但是,他们依然只讲“霸道”、不讲“公道”。

92014512日,我收到了新浜镇政府及有关下属委托庄学军律师(手机:13311863**2)写来的律师信,信中威胁说要解除原来的协议。我打电话问庄学军律师:“解除原来的协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庄律师也答不上来。我讲:“如果一家房产公司订购了一家钢材厂的钢材,房产公司货款已经支付,规定3年后钢材厂交货,3年后钢材原材料涨价了,钢材厂就可以以成本增加为理由不交货?”庄律师也无法回答。试问:如果区政府给他们奖励比原来增加了,新浜镇政府会再多增加奖励金给我吗?

102014514日,我收到了松江区信访复查办的答复信,区信访复查办连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就草草答复,敷衍了事。即使有松江区人民政府对民营企业扶持奖励比例规定了上线,那也只是针对企业的,而不是针对新浜镇政府的合作方。而且,(按照协议)应该给企业的所得税奖励金,他们也从来没有通过我转交给有关入驻企业(是否被当地政府截留?不详)。

1120146月,我收到了上海市信访办的回复:依然还是不受理。

12、之后,我依然不断地向市信访办等上级领导投诉及鸣不平。我知道:只有政府真正落实了“党要管党”、要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遵守“党纪国法”、(新浜镇政府从2011年度至今的欠款)问题才会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