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0月12日,本网获悉: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案已移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10月9 日其代理律师常伯阳律师已经阅卷,但视频不让拷贝。
2016年8月23日 疑因杭州G20峰会议维稳目的,无锡人权捍卫者沈爱斌遭无锡市公安局以擅自离开住处为由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后,沈爱斌于9月2日上午获释,由辖区派出所接回家中,沈爱斌在家休息还不到12小时,江苏无锡当局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从家中抓走,囚禁与无锡市第二看守所中。随后宣布逮捕。
沈爱斌(CPPC編號:00171):1973年10月15日出生,江苏省无锡市人,原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城管大队长,无锡“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当事人之一。
2013年6月23日,因与丁红芬、沈果冬等20余人一起营救被非法拘禁于当地东郊宾馆内“黑监狱”的访民,及时救出5人(其中包括一位82岁的老妇人),遂被无锡市滨湖区警方于6月26日从家中带走;7月3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并遭到刑讯逼供;8月6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后因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两次退侦,于2014年3月18日被取保候审;
2014年5月19日再次因“2013.6.23营救黑监狱受害人事件”而被捕,后被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正式批捕;2014年11月27日,被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5年3月12日,刑满出狱。
2016年8月20日,沈爱斌再次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