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12月19日,本网获悉:上海公民周荣清诉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非法解除其主管会计职务一案再审申请遭江苏省高级法院驳回。
2016年12月5日,周荣清收到江苏省高级法院(2016)苏行申1239号《行政裁定书》。周荣清不服,但他知道即便是有理有据却因无权无势在中共国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原告胜诉几乎为零或者万分子一不到。
据了解:1943年4月3日,周荣清生于上海,年轻时在江苏省无锡市担任财政所主管会计。1985年3月2日晚上,周荣清在结帐时发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乡党委副书记龚汝清多领工资250元人民币(当时龚汝清每月工资32元人民币,多领250元相当于如今的250万元人民币)等一系列不正之风以后。次日周荣清便开始向钱桥乡乡长、乡党委书记反映情况,同时,也向无锡县、无锡市、江苏省和中央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情况。但由于官官相护,周荣清反映的问题无处理结果。而多领工资的龚汝清却在2001年2月提升为惠山区副区长、2007年11月调任惠山区人大副主任等职务。
江苏省无锡县纪委1985年9月17日签发(1985)28号文件:“解除周荣清会计职务,列为待配干部”。
周荣清表示30年来始终不明白:自己不是党员(共产党),只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为什么要江苏省无锡县纪委签发(1985)28号文件?
现年73岁高龄的周荣清蒙冤30多年至今未讨到一个说法,他无奈地举牌喊冤。并请求国际社会关注世界人权重灾区━━中共国的人民正在遭受越来越恶劣的人权状况。
周荣清电话:1381826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