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星期二

刘莹莹:一律师因传播负能量被律师协会立案调查一案将于8月15日举行听证!


2017711日,杭州市律师协会收到一网民对吴有水律师的投诉,称他在新浪微博上经常发表对党和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负面评价,传播社会负能量,严重损害律师的职业形象,要求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随后,杭州市律师协会,决定对吴有水律师予以立案调查。

对此,吴有水律师说:啥叫“对党和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负面评价”?啥叫“传播社会负能量”?“对党和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负面评价”不就是有时发表点我自己的看法,只不过是这种看法跟某些“五毛”不一致么?和他们的意见不一致,就是“传播社会负能量”?并说:其实我认为也正常,社会嘛,应当允许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意见。如果全社会大家的思想都“高度统一”,那社会还要不要进步?

新浪微博本是一个网络的开放平台,大家在上面畅所欲言,各种言论自然层出不穷,若是因一些正当的评价,就被予以立案调查,难免让人觉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身为律师,遇到这样的事,自然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一定能还自己一个公道。83日,吴有水律师向杭州市律师协会提出了听证要求。87日,杭州市律师协会作出决定于815日在杭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举行听证。

“文字狱”,已经成为历史,那是一段让无数人不敢说话的荒唐的历史,如今《宪法》赋予每个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正常的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一项很重要的基本权利,侵犯公民正常的言论自由权,就是违法宪法的精神,可吴有水律师因在网络上发表一些正常的观点,却被投诉,最后还被律师协会立案调查了,不过,既然是正常的言论,有何惧调查?

这是一个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件,不但关乎到律师的权利,更是关乎到每个人的权利,相信,杭州市律师协会一定会调查清楚,保护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我认为,公民若没有言论自由权,就是一种精神“坐牢”!

做推动法治的法律人,不做损害法治的帮凶!


来源:莹莹观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