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维权网信息中心统计、撰写与发布)
2017年11月30日
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
目录
【前言】
一、本期报告概述
二、本期报告444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三、本期报告444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
结束语
附录:刑满获释9人简历
【前言】
本期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的第二十五期。维权网谨以每月定期发布本报告来表达我们对所有失去自由的良心犯、政治犯的关注和牵挂。以此,告诉全世界不要忘记这些为自由民主人权而承担苦难的人们。
本网在2015年11月30日发布了首期《维权网:中国大陆已判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受到了各界广泛肯定和鼓励。本报告是《维权网:中国大陆羁押未判及强迫失踪人员月度报告》的姊妹篇。
本报告第一期时,本网信息义工、信息员和编辑收集了较为翔实的人员名单共122人,而经过这两年的不懈努力,本期报告名录已达444人。这个数字里内涵着本网所有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但我们深知这仍然是冰山之一角,仍然是一份不完全的报告。
本网一直在及时更新、统计最新讯息,每月末发布这两篇月度报告。两份报告可以反映出大陆当下的人权概况——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犯、良心犯的境况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人权指标之一。
维权网力求通过该报告的定期更新和发布,揭示中国大陆当下恶劣的人权概况与良心犯、政治犯的悲惨处境,唤起国际社会对在押良心犯、政治犯的记忆,并予以持续不断的关注和呼吁,直至他们获得自由。
我们认为,定期将良心犯、政治犯的姓名和境况公诸于世,是我们能给予这些受难者以实际而有效支持的一种方式。我们深知,没有比被人们的遗忘更令这些良心犯、政治犯绝望和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必须肩负起这项工作,乃至是使命。
本期报告于2017年11月30日发布。
一、本期报告概述:
本期报告全文共计近15万字,分五部分发布。报告名单按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分类统计排列的。
1、马军利:陕西省蓝田县人,维权访民,2011年10月曾因被村中王某等人妒忌生恨殴打致重伤,虽经法院两次审理却仍让主犯逍遥法外,其遂逐级上访,却又因到北京88次上信访投诉而累遭当局严厉打压。2014年11月6日被蓝田县警方以多次到北京等非法“上访”、“缠访、闹访”,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罪由带走刑拘,后被正式批捕;2015年12月2日被陕西省蓝田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追缴费用2万元;其不服上诉,后经西安市中级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2017年11月5日已刑满释放。
2、王爱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轮功学员。2015年王爱华女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2015年11月7日,王爱华被和平区公安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继续遭受迫害。2016年6月13日,王爱华女士被和平区法院非法判刑2年。2017年11月6日已刑满释放。
3、袁新亭(化名袁朝阳):1971年5月6日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基督徒,网名“初级洗脑师” ,前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前广东海燕电子音像出版社编辑,原广州出版社的编辑,《零八宪章》首批联署人,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推动者。2013年迄今,中共当局掀起了专项打击从事民主运动和公民维权运动人士的新风潮,唐荆陵、袁新亭等人宣传、推动的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便成为中共当权者警觉、恐惧和严打的对象;2014年5月16日,维权律师唐荆陵因推动中国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等而被广东警方拘捕,其亦因此与当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被关押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2014年6月20日,又被广州市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并关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2016年1月29日,袁新亭被广州中院判刑3年6个月。据悉,其在看守所内身体状况极差,所得疾病日益严重。2017年11月15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
4、刘建平:重庆市巴南区人,重庆巴南区李家沱居民,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信息,长期遭重庆市巴南区当局骚扰、跟踪、劳教等迫害。2015年11月24日上午,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国保警察突然以涉嫌邪教罪拘捕,关押在九龙坡区看守所。2017年4月24日其涉“邪教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受审,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2年,并处罚金。刘建平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仍然维持原判。2017年11月23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重庆市永川监狱服刑。
5、邢望力:1971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又名吴全力,维权访民。2002年7月2日曾因7岁幼子邢鉴(时名邢路路)被车祸撞成重伤,地方当局枉法处理且私分赔偿款,自此全家人走上维权道路;因逐级频繁上访,其家数人曾被当局非法拘禁、劳教、判刑等共计达13年之久,其亦被多次关押拘禁;2015年4月,曾因息县维权访民冯国辉在上访期间离奇死于息县农贸市场的出租屋内,邢与妻子等人在网上要求中纪委、公安部等就此事介入彻查,遂惹怒息县当局,2015年5月25日,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指控其尿射县法院名牌和抗议对其女儿邢梅、母亲及岳母的判决等;2015年6月4日,被正式逮捕,并被关押在信阳市息县看守所;2016年8月26日,被信阳市息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政府罪”、“寻衅滋事罪”共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不想次日竟险遭死亡,而狱方在事发10小时后方通知其家人,称其在监舍窗口试图用裤子上吊自杀,被人救下时,不慎头朝下重撞头部,致其“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枕骨骨折、左侧顶部硬膜外血肿、两肺下叶挫伤、双侧胸腔积液,脑组织积水”,家属不得看望,因医院正在抢救做手术,尚未脱离危险期;据悉,其子邢鉴对此提出严正质疑,认为其有“被上吊死”的嫌疑;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数次遭酷刑折磨和牢狱虐待。后经二审裁决,“敲诈勒索政府罪”被取消,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2017年11月24日已刑满释放。此前河南洛阳第四监狱服刑。
6、王亚芬: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全能神”教会信徒,榆林地区教会负责人。2006年起,开始信仰“全能神”教,后被指定担任该教会在陕西省榆林地区的分会负责人;曾因积极宣传、参加和组织管理他人参加教会的敬拜聚会活动等,随被榆林市当局以专项整顿意识形态遭到打压;2013年5月,与高蓉蓉、郝桂梅、王治升等3人一起被榆林市榆阳区警方突击搜查、拘捕,其家遭查抄,搜走大量“全能神”教书刊、宣传册、光盘、电脑及打印机等物品;后被榆阳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正式批捕,控其“通过散发宣传书刊、光盘、宣传单的形式发展成员,散布谣言,干扰和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且该组织参与人数较多,范围较广,社会影响较坏,所以“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构成犯罪”;2014年,其“涉邪教案”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法院统一开庭受理,其被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6 ,高蓉蓉等另3人被均被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其不服上诉,2014年8月1日经陕西省榆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17年11月。此前在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7、鲁炳华:宁夏吴忠市“门徒会”信徒,2014年8月27日被抓,9月22日被逮捕。2015年6月11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法院一审以“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2017年11月26日已刑满释放。
8、陆立明:1946年出生,上海市杨浦区人,抗强拆维权人士。2006年因位于上海市佳木斯路唐家宅14号的房产被政府强拆而开始上访,期间曾遭多次暴力打压,并关过精神病院。2016年5月3日,在北京信访投诉期间,因前往美使馆、中南海等地区上访,控告上海地方政府非法强迁其住房十年之久未依法解决他的问题,结果在中南海被北京警方抓捕并被遣返原籍,且被上海市公安局拘留10天。同年5月28日,因向北京中南海大院投递上访材料,随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于2016年6月1日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刑拘,同年7月初被地方检察院正式批捕,关押于上海市杨浦区看守所。近期获悉,其已被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刑1年6个月。2017年11月30日已刑满释放。此前在上海市五角场监狱服刑。
9、柴宝文:网名“野茉莉走天涯”,曾用网名“合肥泼妇男”。安徽省合肥市民主人权捍卫者。参与过安妮失学事件的维权,被当地国宝威胁流亡在外。庆安枪杀徐纯合案发生后,柴宝文在微博博文表达不满。博文发布不久,微博被封号。2015年5月19日凌晨在安徽合肥被抓,随后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5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5年11月17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开庭,获刑3年。2017年11月18日被减刑提前半年获释。
2/ 本月度获悉,又有21人(秦尉、江天勇、齐玉甫、齐晓友、胡占亭、余建凤、别热克汗.朵兰汗(哈萨克族)、孙德坤、司德利、刘清阳、杨宏、蒋雅晖、费济生(满族)、敬慧玲、叶卫东、刘希永、孙艳环、李兰强、李明哲、彭宇华、陈晨)被中共当局宣判,此21人名单如下:
1、秦尉,50多岁,北京画家,原北京市八一中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1996年5月,开始信仰、修炼法轮功,为人正直、乐于助人。2006年曾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入狱,期间狱方通知他被北京八一学校开除,成为五无(即无医疗保险、无工龄、无退休金、无住房基金、无工资)人员。据悉,曾遭当局严厉打压迫害,先后被多次非法关押、劳教、关洗脑班及判刑。2008年刑满出狱后,靠教授画画维持生计,但仍受警方经常上门骚扰监控。2016年5月18日,当秦尉在北京海淀区世纪城一个公园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海淀区曙光派出所警方再次绑架,后被刑拘、逮捕于海淀区看守所。2017年11月3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现已被送到前进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1月17日。
2、江天勇:1971年5月19日出生,河南省罗山县人,著名人权律师,政治犯。 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4年11月在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供职。 2005年受托代理陈光诚案。此后还参与了高智晟案、陕北油田案、广州太石村案、艾滋感染者维权案、乙肝携带者维权案、浙江东阳特大环保案、新疆法制报记者海莱特上诉案(家属迫于官方压力放弃委托)、四川藏区普布泽仁活佛案、甘肃拉扑楞寺久美案等宗教信仰案。2009年7月遭北京市司法局注销律师执业证。其后继续坚持以公民身份参与人权维护工作。2011年2月19日遭警察绑架,失踪长达两个月之久,其间遭酷刑折磨。2012年5月4日,因为探望正在北京朝阳医院住院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国保秘密警察残酷殴打,导致左耳鼓膜穿孔,双耳听力下降。至少有五名国保秘密警察参与了这次殴打。2014年3月因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遭到警察拘留和殴打,致八根肋骨骨折。2016年11月21日到长沙探望709案谢阳家属后遭遇强迫失踪,2016年12月1日知其被长沙警方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2月17日,被以涉“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档、冒用他人身份证以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逮捕,2017年5月31日又被三易罪名,最终又被长沙市警方以涉“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逮捕;2017年8月22日其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11月21日被该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剥权3年。其当庭表示不予上诉。目前被羁押于长沙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11月20日。
3、齐玉甫:辽宁省阜新市人,法轮功学员,良心犯。因信仰、宣传法轮功内容,曾被当局非法劳教一年,关押于阜新市教养院。2015年6月13日被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五龙派出所警方以涉嫌“邪教罪”绑架、刑拘,家被查抄,后被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徒刑3年。现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服刑,据说目前身体状况不好。刑期至2018年6月12日。
4、齐晓友:辽宁省阜新市人,齐玉甫的儿子,良心犯。齐玉甫被迫害后,其儿子齐晓友就一直被迫流离失所,有家难回。2016年10月10日,被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五龙派出所警方突然绑架,并被刑拘在新地看守所。后被正式逮捕,并被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不知名罪由判刑2年。现在辽宁省锦州市南山监狱服刑。刑期至2018年10月9日。
5、胡占亭:1949年出生,辽宁阜新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2016年5月,因粘贴有关法轮功宣传信息,被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判刑7年。2015年8月19日,曾因粘贴有关法轮功的真实信息,被阜新市海州区警方秘密跟踪抓捕,家被查抄,后被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邪教罪”批捕。2016年5月10日其涉邪教案在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开庭受理,律师虽然为其做了辩护,但法庭却剥夺了胡占亭本人的辩护权,最终他被阜新市海州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刑期7年。其不服上诉,但阜新市中级法院却故意绕开律师,草草暗中非法宣判,维持原判7年。2017年8月22日其被送到锦州监狱服刑,后于同年10月1日前又被秘密转监到沈阳市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8月18日。
6、余建凤:女,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人,广东维权访民。早年曾从广西到广东佛山打工,后在广东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2010年3月,曾因未成年女儿在中学住校学习期间遭到暴力殴打、逼奸毁容,其虽然诉诸于法律,但案件不仅没有得到公平公证裁决,其女受害后反而遭到所在广东省清远市田家炳中学主要领导、国家教育行政机关清远市教育局及广东省教育厅的歧视,将其开除学籍,致其女儿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同时,其未成年儿子亦因此遭到校方歧视失学,学业被毁;为给女儿讨回公道,其自此走上维权之路;维权期间,其虽四处投诉申冤,但终无果效,后经过不断的努力维权,其逐渐成长为一名坚定的维权公民,曾多次积极勇敢地参与过多种公共维权事件,监督政府执法,也因此备受警方的暴力殴打、非法监禁、刑拘、劳教等;2017年7月12日,因其申请港澳通行证欲赴澳访友,遂被广东省阳山县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刑拘;同年8月8日,被以同罪名转正式逮捕;2017年9月19日,其案在广东省阳山县法院开庭受审,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据悉,刑拘期间,狱方曾纵容唆使多名牢头狱霸联手对其进行暴力围殴,使其手骨骨折,又拒不给其及时救治,导致其终生残疾,痛苦万分;为达到维稳控制目的,广东省阳山县警方还指定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对其强制作精神病鉴定,企图将其关进精神病院;其家人亦受到各种恐吓威胁,使其全家生活变得十分艰难。目前仍被羁押于广东省阳山县看守所。刑期至2021年4月11日。
7、别热克汗.朵兰汗(哈萨克):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额敏县人,塔城地区额敏县某清真寺主持,官派任命阿訇,良心犯。曾在清真寺主持工作6年,但仍因宗教信仰自由问题而被塔城地区额敏县警方于2014年上半年拘捕,后被当局指控为:未经许可,以伊斯兰教传统方式给一对哈萨克族新婚人念尼卡,而这对婚夫妇在婚礼的第二天才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此举触犯了中共“其极端化”法令,于是很快被宣布逮捕。2014年12月8日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具体服刑地点不详,只知他被羁押在新疆昌吉州一所用来囚禁政治犯的大监狱中。
8、孙德坤: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依法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提起对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于是遭到当局的严酷打击逼迫。在沈阳市政法委“610”的操纵下,2016年4月14日孙德坤一家四口被沈阳市国保警方在沈阳市大东区绑架,并被送到大东区上园派出所关押。其妻邢安梅遭到警方毒打,当晚其家遭查抄,抢走电脑和耗材等多件私人财物。之后孙德坤和其儿子被刑拘在沈阳市大东区看守所,其妻和女儿被刑拘在沈阳市看守所。一个月后其子女虽被暂时释放回家,但其在大东区看守所却被迫害得哮喘病加重,心慌、气短、呼吸非常困难,其妻在看守所亦遭毒打,以致牙齿脱落,患低钾血症,身体极度虚弱。2016年12月6日,其涉“邪教案”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开庭受审,至2017年2月27日,最终被大东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2年6个月,罚款1万元,刑期至2018年10月13日。
9、司德利:1948年出生,河南省信阳市人,原河南信阳市浉河区文化馆的美术骨干、副教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1997年开始信仰法轮功,至1999年7月20日起至今,屡遭信阳市浉河区“610”等管理者当局的极力打压,曾多次被非法抄家、拘留、劳教、判刑等,深受酷刑折磨。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曾遭酷刑折磨,导致18天不能起床,腿上有两个大脓包,流脓不止,拒让家人探视。2001年、2002年连续两次因坚持练习法轮功,及去唤醒被中共迷惑的成员,被警方刑拘后又被劳教(先后共劳教3年)。在许昌第二劳教所关押期间,曾被恶警用细麻绳吊起来,嘴里堵上毛巾,用电棍电在看不见的地方折磨,造成他一度生活无法自理,手和胳膊淤血红肿。获释时牙齿几乎全部脱落,头发花白,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而获释时其工资卡里的几万元工资均被“610”里的吴天军等人据为己有。2005年8月,因散发宣传法轮功资料而被当局绑架,后被信阳市浉河区法院秘判3年,并送往郑州监狱(新密水泥厂)服刑。2011年6月7日,又一次被浉河区警方绑架和抄家,遭到暴力逼供,并关押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2011年11月30日再次被信阳市浉河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半,后送到郑州监狱服刑。2016年3月17日,司德利因诉江又被当局刑拘。2017年6月,被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3年3个月,并外罚金四千元。其不服上诉,2017年8月14日,信阳市中级法院在拒不通知律师及家人的情况下,下了维持原判的裁定书。目前在河南省郑州新密监狱。刑期至2019年6月16日。
10、刘清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练习、宣传法轮功,被当局知晓,就于2015年12月被番禺区洛溪新城派出所警方非法拘捕,被关押在番禺区沙湾看守所,罪由是涉嫌“进行邪教活动”。刘清阳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三次庭审后,2017年7月10日被番禺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2年8个月,并被罚款三千元。其不服立即上诉,2017年9月15日经广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仍然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清阳依然不服判决,认定即使根据“两高新的司法解释”,自己也没有罪,并认为对其案的处理存有明显的程序违法、证据不足等问题,参与的公检法人员也有严重违法,并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交了申诉书,要求撤销一审、二审裁决,改判无罪。目前被关押在广州市番禺区沙湾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8月。
11-12、杨宏、蒋雅晖:此为夫妇二人,天津市南开区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二人均于1990年代起开始信仰法轮功,所以屡遭当局逼迫打压。杨宏原为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职工,为人心地善良、待人厚道、工作敬业肯干,公司领导因其工作成绩出色,特派他到日本深造。但自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始,他被单位突然召回,当局要挟威吓他要放弃练习法轮功。因拒绝放弃信仰,杨宏之后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刑期达4年半,其身体受到严重迫害,瘦弱到只有70斤。劳教期间,天津丰田汽车公司亦非法解除了与杨宏的劳动合同。蒋雅晖,系杨宏的妻子,为人单纯善良、待人真挚,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天津当局劳教2年。期间,曾因不放弃信仰而遭到酷刑虐待。2015年3月2日,夫妇二人在家中突然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华苑新城派出所警方联手抓捕、抄家,当场搜走大量私人物品(含笔记本电脑、光盘刻录机、多台打印机等),后被以涉“邪教罪”逮捕。2016年1月8日,二人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受审,至2017年8月11日,尽管二人在法庭上都依法申诉无罪,三名律师也当庭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夫妻二人仍各被南开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6年,刑期至2021年3月1日。
13、费济生(满族):40岁,辽宁省人,满族,中国东北辽宁教区天主教司铎(即神父、祭司及教会负责者),良心犯。2000年曾在官方教会沈阳教区做晋铎(即向神父过渡的神职人员),后来当局将沈阳与其它教区合并组成了“辽宁教区”。2007年,因其创立“使徒班”,传福音事工活动取得巨大成功,深受各地信众欢迎,听者人山人海,随遭到辽宁省当局的嫉恨和严打。为制止他进一步传教,2016年10月18日,辽宁省国保突然将其从抚顺修女院带走,并被以涉嫌“盗窃罪”刑拘在辽宁省盖州市看守所,同时,警方以宗教问题属于“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任何人与他会见。之后又被盖州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批捕、起诉。2017年3月21日,其案件在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法院秘密庭审。据悉“法官承认他无罪,但法院要判他的刑”,所谓挪用公款纯属子虚乌有,目的仅是为了限制他继续传福音,故曾当庭被暂短释放,但很快又被收监逮捕,罪名是“职务侵占罪”。2017年9月5日,其最终被营口市盖州市法院以“职务侵犯罪”枉法判刑1年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营口市盖州市看守所。刑期至2018年4月。
14、敬慧玲:女,1973年出生,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成都市个体经商户,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2016年6月21日被社区居委会和成都市高新区三瓦窑派出所警方联合骗开房门抓走,其家遭非法查抄,拿走法轮功书籍、手机、电脑等多种私人物品等。同年6月28日即被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迅速批捕,后因案件材料证据不足曾被返回三瓦窑派出所,但在成都市610的指使下当地警方把此案当作“大案”,继续四处搜罗其犯罪证据,并且不断骚扰她的家人,威胁房东不让给她续租。2017年3月17日其案件被移交到成都市高新区法院。2017年8月3日敬慧玲被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刑三庭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1年半。目前关押在四川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刑期至2017年12月20日。
15、叶卫东:江苏省海门市人,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仰法轮功,并在微博、QQ空间里转发了海外明慧网(法轮功网站)的文图资料,曾于2011年4月被以涉嫌邪教罪非法抓捕,至2012年3月被枉法判刑4年,其哥哥姐姐也因转发这些文章而被随后判刑入狱。出狱后,2016年10月28日,因其继续坚持信仰和宣传法轮功真相,随被江苏省南通市警方、海门市国保警方、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行七八人撬门入室,将其再次抓走刑拘,并非法抄家,抢走手机、电脑和法轮功书籍等多种物品。2017年8月28日其案件在江苏省海门市法院开始庭审,次日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判处2年有期徒刑。其不服上诉,2017年11月9日,其辩护律师告知家属,叶卫东被非法判刑1年9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27日。目前被关押在海门高新区看守所。
16、刘希永:76岁,辽宁省大连市人,大连市金州区普通村民,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7年始信仰、练习法轮功以来,频遭当局打击迫害,曾被无端非法劳教2年,判刑3年半。羁押、劳教期间,曾遭酷刑折磨,蹲小号、睡死人床长达四十多天,绝食抗议而被野蛮灌食、吃不明药物,导致肚子鼓胀,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出狱后,他坚持信仰法轮功,2017年2月26日,当他在大连市金州区石河集市上发放法轮功真相册子时,被石河派出所警方非法传唤。同年3月1日再次被警方从家中带走,直接送到大连市金州区三里看守所准备刑拘,但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而被看守所拒绝接收。后又被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批捕。2017年10月24日其案被大连市金州区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11月10日他被叫到金州区法院,法院给他一张判刑3年的通知单,而判决书上宣判日期竟然是2017年9月19日,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受此次骚扰,已造成刘希永的身体出现高血压、心脏病、气喘,头晕、呕吐、浑身无力等症状。刑期至2020年2月底。
17、孙艳环:5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因信法轮功,曾于2015年12月24日被佳木斯警方非法绑架、刑拘在佳木斯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她虽被取保候审回家,但仍受到警方的频繁骚扰。2016年11月8日孙艳环被佳木斯市东风公安分局、建国路派出所警方以找去问话为由,诱骗至建国路派出所,而后旋即被非法扣留,并称因她“表现不好”,所以要被当天送往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审讯期间,她被胁迫要求“放弃修炼法轮功、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和停止迫害程序三大主张”,否则要判重罪,但都被她拒绝。2017年9月27日其案件在佳木斯市东风区法院开庭受审,尽管辩护律师尽力做了无罪辩护,但是10月16日,她依然被东风区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刑期至2019年11月7日。
18、李兰强:53岁,原北京海淀区太平路中学数学教师,法轮功信仰者,良心犯。自1997年10月信仰、练习法轮功以来,虽然为人善良诚实,受到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的欢迎,但却受到当局严厉打击。曾两次被非法劳教4年,遭受迫害,导致其妻带着年幼的女儿被迫与他离婚,其父也因其第二次劳教,不堪负重而不幸病逝。2016年4月20日李兰强再次被北京市房山区国保大队和拱辰派出所警察联手绑架、抄家,理由是曾在2015年8月2日向最高检察院依法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2017年2月9日其案被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第二次庭审,因李兰强当庭要求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被负责传唤他的人斥责,后此人恼羞成怒,指使几名法警用电棍猛烈电击李,导致李当即被电晕摔倒、头撞在墙上出血、右胸部等处被严重电伤。2017年10月27日其辩护律师接到房山区法院的电话,称李兰强已被法院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3年。目前被羁押在北京市房山看守所。刑期至2019年4月19日。
19、李明哲:1975年2月25日出生,祖籍安徽省人,实为中华民国台北市人,前台湾立委许钟碧霞国会办公室助理,前台北市议员谢明达竞选总部助选员,台湾民主进步党党员,非政府组织“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NGO志工,首个被中国大陆公审的台湾人,人权活动者。早期曾参加台湾新党青年军,并在大学期间因受自由思潮启蒙,与现任妻子李净瑜共同参与反对台湾高学费运动。2003年和2014年曾先后任台湾民主进步党社会发展部专员和前新台湾文化基金会专员。2015年—2016年1月曾担任非政府组织“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志工。多年来,曾因长期关注中国人权状况及民主维权运动等议题,尤其是基于大陆许多人有阅读人权、近代史、政党选举等书籍的需要,自费邮赠大量文学与社科类书籍,而一直受到中共当局的严密监控。2016年8月曾因邮寄台湾书籍而遭到中共当局的查扣没收。2017年3月19日当其前往中国大陆,途径澳门关卡再转入境到珠海拱北口岸时,被莫名消失,其妻及社会各界频繁呼吁亦无消息,直至2017年3月29日才从中国官方获悉,其被国家安全部以涉“危害国家安全”罪由拘捕。5月26日被湖南省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被控其“自2012年以来,频繁进入大陆活动,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的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1月28日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剥权2年。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岳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2年3月18日。
20、彭宇华:1980年6月1日出生,湖北省籍人,理财经理,人权活动者。自2012年以来,因其创建了“两岸牵手”、“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系列QQ群,并与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非政府组织成员及人权活动者,成立了旨在建立新型民主制度和进行中国大陆人权活动的“梅花公司”,遂被中共警方跟踪、监控。2017年3月27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国家安全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5月3日,被长沙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同日被长沙市警方正式逮捕,并指控其创建了系列QQ群,炒作近年来大陆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和大陆制度的言论,成立了“旨在颠覆大陆政权、推翻大陆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制定了组织纲领,确定了组织框架和人员细致分工,组织100万成员插手围观所谓热点事件,触犯了中国法律。2017年9月11日其案在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受审,同年11月28日被该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7年,剥权2年。对于一审他表示服从判决。目前被羁押于湖南省岳阳市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3月26日。
21、陈晨,因维权曾于2016年8月被警方以涉“妨碍公务罪”刑拘,2017年1月底被浙江省乐清市法院以同罪名判处缓刑一年半,出狱后又因继续在村里参加选举和针对征地补偿等问题向当地虹桥镇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于是被撤销缓刑,2017年10月30日被收监逮捕、服刑。现被关在浙江省乐清市看守所。
3/ 本月度二审、二次判刑及因病去世信息:
1、山东招远市维权公民王江峰,其“寻衅滋事案”原一审被判刑2年,2017年11月1日经二审改判为1年10个月,刑期至2018年7月8日。
2、广东省人权律师、非暴力不合作运动首创者、推动者唐荆陵,又被转入广东省四会监狱服刑。目前身体体弱多病。
3、湖北大冶公益维权公民尹旭安,其“寻衅滋事案”原一审被湖北大冶市法院判刑3年半;因不服上诉,2017年11月3日经黄石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被羁押在湖北省大冶市看守所。曾遭狱警酷刑殴打、虐待,身心俱损。刑期至2019年1月27日。
4、江苏省民主异议人士杨天水,因狱中患脑瘤而于2017年10月保外就医,但终因脑瘤术后病情复发,癌细胞扩散,而于2017年11月8日在医院撒手人寰。
本期报告虽经本网信息中心认真核查,并得到中国大陆许多人权捍卫者协助,但仍因条件所限,无法做到适时、准确统计全部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信息,若有纰漏之处和补充信息,敬请读者指正,并尽可能知会本网。
本报告愿竭力就包括汉、藏、维、哈萨克、回、蒙古、朝鲜、满等中国大陆多族裔政治犯、良心犯在内的信息进行收集和编撰,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当前中国大陆政治犯、良心犯的恶劣、困苦生存境遇。本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本期报告表明,中共当局对在押已判政治犯、良心犯的判罪罪名多达46种:
1.“故意杀人罪”;2.“反革命放火罪”(1989年判刑罪名);3.“故意伤害罪”;4.“间谍罪”;5.“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6.“泄露国家秘密罪”;7.“组织非法示威罪”;8.“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9.“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10.“分裂国家罪”;11.“扰乱社会秩序罪”;12.“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4.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15.“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16.“寻衅滋事罪”;17.“非法集会罪”;18.“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9.“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颠覆国家政权罪”;21.“煽动民族仇恨罪”;22.“组织邪教罪”;23.“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4.“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5.“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26.“盗掘古墓葬罪”;27.“合同诈骗罪”;28.“职务侵占罪”;29.“敲诈勒索罪”;30.“贪污罪”;3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2.“虚报注册资本罪”;33.“非法经营罪”;34.“爆炸罪”;35.“遗弃罪”;36.“强奸罪”;37.“信用卡诈骗罪”;38.“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39.“受贿罪”;4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1.“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42.“虚假出资罪”;43.“持有非法宗教出版物罪”;44.“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45.“携带危险物品危害公安安全罪”;46.“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
本期报告表明:酷刑及虐待依然严重,很多政治犯、良心犯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其一,继上期报告之后,截至目前,依然存有大量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因狱中生存条件甚差或遭遇严重不公及狱警暴力殴打、恶意刁难等,以致健康严重受损,甚至危机生命等事实;很多人在押期间都遭受过刑讯逼供、酷刑或长期非人虐待、被强关精神病院,甚至被酷刑致死、被长期监禁和被延期监禁。如湖南长沙人权律师江天勇、广东阳山人权捍卫者余建凤、河南信阳良心犯司德利等即是鲜明的例证。
湖南长沙人权律师江天勇,因参与代理多起维权案件,屡遭当局疯狂打压。2009年将其律师执业证注销。2011年遭警察绑架,失踪长达两个月,遭酷刑折磨。2012年因探望在京住院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被国保殴打致左耳鼓膜穿孔,双耳听力下降。2014年因探访黑龙江建三江黑监狱,遭警察拘留及殴打,致八根肋骨骨折。2016年到长沙探望709案谢阳家属遭强迫失踪,同年12月1日得知其已被秘密关押,后被宣布逮捕。2017年11月21日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
广东阳山人权捍卫者余建凤:2010年因其未成年女儿住校学习期间遭暴力殴打、逼奸毁容,却遇司法不公及校方歧视,其女儿被开除学籍,致其学业被毁,心灵蒙受极大伤害,其为讨公道,所以走上维权道路。期间因不断投诉上访且积极参与公共维权事件,监督政府执法,故而不断遭警方暴力殴打、非法监禁、刑拘,甚至劳教等。2017年7月被广东警方再次刑拘,同年8月被正式逮捕。2017年9月被广东省阳山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9个月。刑拘期间,因狱方纵容唆使多名牢头狱霸联手对其进行围殴,使其手骨骨折,还不给及时医治,致其终生残疾。此外,还被当地警方强制做精神病鉴定,并遭被关进精神病院的威胁。
河南信阳良心犯司德利,因信仰法轮功而多次被当局非法抄家、拘留、劳教、判刑等,深受酷刑折磨。在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曾遭酷刑折磨,导致18天不能起床,腿上有两个大脓包,流脓不止,拒让家人探视。在许昌第二劳教所关押期间,曾被狱警用细麻绳吊起来,嘴里堵上毛巾,用电棍电在看不见的地方折磨毒打,造成一度生活无法自理,手和胳膊淤血红肿。获释时牙齿几乎全部脱落,头发花白,身心受到极大摧残。2011年被警方绑架送到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后,再遭暴力逼供。2016年3月因诉江被当局刑拘,至2017年6月被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3年3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其二 ,从本网现有收集的在押良心犯资料来看,继江泽民、胡温之后,至今习近平主政时期,中共当局对宗教人士的迫害愈发严重。就全国情势来看,尤其是对各地区、各族裔民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打击、逼迫情况加大了严打力度,无论是基督教家庭聚会成员、“三自”教会成员、法轮功信仰者、“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成员、“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成员、新疆、西藏、内蒙古及东北三省等地区各民族宗教信仰者、追随者等,都纷纷遭到严控和迫害。一些宗教信仰者传道人或骨干成员只要宣传教义、发展教友,即遭抓捕,或被冠以涉嫌“邪教罪”随意判刑,或被重判以及施以刑讯逼供、酷刑虐待,甚至被酷刑致死,或被套用口袋罪,以涉“煽动宣传极端宗教思想”、|“非法从事宗教活动罪”等枉法冤判。如新疆塔城哈萨克族阿訇(清真寺主持)别热克汗.朵兰汗、辽宁天主教神父费济生、天津南开法轮功信仰者杨宏、蒋雅晖夫妇即是突出例证。
新疆塔城哈萨克族阿訇(清真寺主持)别热克汗.朵兰汗,尽管曾在官方认可的清真寺主持工作6年,但仍因宗教信仰自由问题而被塔城地区额敏县警方于2014年上半年拘捕。起因于他用伊斯兰教传统方式给一对哈萨克族新婚人念尼卡,而这对婚夫妇在婚礼的第二天才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此举触犯了中共“其极端化”法令,于是被很快逮捕。2014年12月被新疆塔城地区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刻意重判10年,并被送到新疆昌吉州一所用来囚禁政治犯的大监狱中。
辽宁天主教神父费济生:曾因10年前创立天主教派别“使徒班”,传福音活动深得民心,听者如潮,随遭到辽宁省当局嫉恨和严打。为制止其继续传教,2016年10月辽宁盖州市警方将其以涉“盗窃罪”名义刑拘,并以宗教问题属于“国家机密”为由拒绝任何人与他会见。之后又被盖州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批捕和起诉。2017年3月其案在盖州市法院秘审,因法官也承认他无罪,“只是法院要判他刑”,所以曾一度被释放回家,但很快又被以涉“职务侵占罪”收监逮捕。2017年9月被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法院以“职务侵犯罪”枉判1年6个月。
天津南开法轮功信仰者杨宏、蒋雅晖夫妇,二人均因信仰问题惨遭当局逼迫打压。杨宏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累计刑期达4年半,使其身体受到严重迫害,瘦弱到只有70斤。劳教期间,他所在用人单位(天津丰田汽车公司)因受到当局的操纵指使,擅自将其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妻子蒋雅晖曾被天津当局劳教2年,劳教期间因不放弃信仰也受到酷刑虐待。2015年3月夫妇二人又被天津警方从家中抓走、抄家,后来被以涉“邪教罪”逮捕。尽管二人在法庭上申诉无罪,所聘律师也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但2017年8月他们仍然被南开区法院以“邪教罪”分别重判6年。
总之,由于基督教、伊斯兰教、法轮功、“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教派等宗教信徒数量不断扩大,其信仰导向显然与当局的希望倾向大相径庭,无形中对当局专制的意识形态及蛮横管理手段产生了对抗和挑战,所以,各地执政者大肆抓捕、重判宗教人士,严查关闭宗教聚会地点,推倒强拆基督教教堂,甚至禁止外挂基督教十字架标志、禁止穆斯林族群戴头巾、禁止穆斯林同胞给子女取名时起带有传统色彩的穆斯林名字,对去世的亲友禁止让哈萨克族、回族等阿訇用传统的穆斯林方式祈祷下葬、禁止穆斯林族群使用传统方式自行祷告,禁止学习阿拉伯语或学习穆斯林宗教课程,严禁“三赎基督”(又称“门徒会”)、“全能神”(又称“东方闪电”)等宗教组织发展信徒等,这已成不争事实。此一现象,尽管表面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实则日益加剧了社会矛盾。
其三,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残酷迫害和镇压从未停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依然存在而且活动越发猖獗。如法轮功信仰者孙德坤、刘永希被近期判刑就是典型例证,另可见以前各期报告所述其他实例。
辽宁大连法轮功信仰者刘希永,曾被无端劳教2年,判刑3年半。羁押、劳教期间,曾遭酷刑折磨,蹲小号、睡死人床长达四十多天,绝食抗议而被野蛮灌食、吃不明药物,导致肚子鼓胀,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出狱后,因继续坚持信仰再遭警方非法传唤,被警方送大连市金州区三里看守所刑拘,但看守所因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害怕出事而几次拒收。2017年11月10日突然收到大连市金州区法院给他的一张判刑通知单,称其被法院以邪教罪判刑3年,他一看日期,判决书上竟然显示被判日期是2017年9月19日。此一骚扰使他身体出现高血压、心脏病、气喘,头晕、呕吐、浑身无力等症状。
由此可见,自习近平主政以来,中共当局在加紧镇压各地人权捍卫者、底层民众的基本维权、政治民主、宗教信仰自由的诸多诉求过程中,打压行动已变得愈发目无法律、蛮横霸道、为所欲为。许多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案例已一再表明,当局对外宣称的所谓“中国梦”仅限于口头,是对中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的瞒哄欺骗,它显然与真正意义上民主诉求的“宪政之路”南辕北辙。而且,为进一步控制人们的自由信仰意识,进一步镇压觉醒中的人民捍卫权利和追求民主自由的行动,当局经常成立所谓“专案组”,公然挑衅和藐视司法正义程序,酷刑虐待频然,手段极其残忍卑劣,使得许多身陷囹圄的在押政治犯、良心犯、人权捍卫者、宗教信仰人士毫无基本的人权保障和法律尊严。这一不争事实亟待让国际社会进一步了解,并吁请国际社会给予中国大陆空前糟糕的人权状况尽多的关注及实际干预,坚决谴责酷刑的存在,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释放所有政治犯、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
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在以下名录简介中逐一披露。
二、本期报告444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录:
本期在押已判444名政治犯、良心犯名单是按照被判刑期的年限长短(即由死刑正在核准、死缓、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进行统计的。名单如下: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他们是: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
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三)有期徒刑:共计423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6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
8、判刑13年,7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
9、判刑12年,12人:李必丰、齐崇怀、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
10、判刑11年,5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26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洛桑次仁(藏)、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索朗扎巴(藏)、索朗次旦(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奥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别热克汗.朵兰汗(哈萨克)
13、判刑9年,6人:陈卫、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5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青岛市)、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
16、判刑7年6 个月,7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王淑芳
17、判刑7年5个月,1人:张霞
18、判刑7年2个月,1人:孙俊
19、判刑7年,28人:朱虞夫、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文英、李文德、胡占亭、彭宇华
20、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21、判刑6年,18人:冀中星、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化名郭飞雄)、肖蕴玲、格西次旺朗杰(藏)、扎西普旺(藏)、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格西丹增巴桑(藏)、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杨宏、蒋雅晖
22、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3、判刑5年6个月,4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
24、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建民
25、判刑5年,34人:瓜什则•久美(藏)、刘家财、任拉成、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隋双胜、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黄文勋、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张君、李明哲
26、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7、判刑4年6个月,20人:李翠芳、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胡秀祥、赵多扣、罗志淑、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
28、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9、判刑4年,57人:57人:贾灵敏、陈英华、赵伟良、李义奎、肖彦红、张志明、唐琼、张传付、徐志强、张荣平(化名张圣雨)、屈德飞、高建龙、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哈萨克)
30、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31、判刑3年9个月,3人:张彩连、李洪升、余建凤
32、判刑3年6个月,30人:王民兵、张玉军、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李慧风、鲁兵团、徐权、段金孝、李方洪、吴银洪、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杨昌琴
33、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司德利
34、判刑3年2个月,3人:孙舒佳、汤道玲、曹雪章
35、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6、判刑3年,59人:孟海霞、夏明礼、珠洛(藏)、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齐向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王桃梅、程相奎、洛桑(藏)、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张水莲、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赵月花、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雷凤梅、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齐玉甫、刘希永、孙艳环、李兰强
37、判刑2年7个月,2人: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
38、判刑2年8个月,1人:刘清阳
39、判刑2年6个月,18人:苏玉香、周燕琼、李仁奎、周粉香、贡桑(藏)、班丹仁曾(藏)、察桑(藏)、绕旦(藏)、旺贡(藏)、马跃群、黄春花、李国志(又名仰华)、孙恩伟、韦朝芝、沈爱斌、沈立秀、陈昌英、秦尉、孙德坤
40、判刑2年3个月,1人:单利华
41、判刑2年,14人:杨小凤、张继红、张春燕、肖春红、张炳钗、丁美芳、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孙晓龙、江天勇、齐晓友
43、刑期不明,7人: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
三、本期报告444名政治犯、良心犯情况简介(按刑期长短排序)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 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1、王国廷:出生年月不详,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维权者王复春之父,“夏俊峰”式的维权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2012年5月,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有“恶霸村长”之称的黄双来欲求连任,但却遭村民反对;鉴于黄在任期间存在帐目不清、多占土地等严重问题,村民决定推举其子王复春和另一村民衡庆杰竞选村官,随遭到黄双来等人的忌恨、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由于黄双来一直认为其子王复春的参选是受其指使,并唯恐王国廷为人正直,在村中有极高威望,会影响他的村长连任,随心生恶念,于2012年5月9日带领几名打手(据称皆系黄的亲戚)闯进其家中肆意打闹,其子王复春闻讯前来劝阻并报警,警方却不出警;5月10日,黄再次指派打手前去暴打王复春,并用枪托将其嘴巴打伤,无奈之下王等人二次报警,警方依然既不出警也不立案; 5月11日,黄第三次带领6人夜闯其家,对其实施肆意殴打,其子女家人及众多村民纷纷赶往现场,双方发生冲突;尽管王等人立即报警,警方依然消极不作为,结果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致使黄和另两名打手被钝器击伤、死亡;尽管之后其主动自首,但其及其亲友等10人均被警方抓捕;2013年9月13日,经天津市中级法院秘密审判,其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判决明显与事实不符,其不服上诉;2014年4月29日、2014年5月28日,天津市高级法院被迫对其进行两次秘审,仍做出宣判:“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其不服继续上诉;2016年4月王复春与衡庆杰二人死刑复核通过并执行。王国廷重新庭审量刑。目前被羁押于天津市北辰看守所。
2、许有臣:出生年月不详,河南省焦作市人,佛教徒,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李封东会25号居民,维权冤民。1993年,曾因其妻张小玉家中从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某集体组织中收购一煤矿,后遭遇违约收回,致其家庭损失近7000吨煤,其家虽提起诉讼获胜,但却一直无人赔偿经济损失,故而夫妇二人被迫走上维权之路;上访期间,因其为人和善,曾长期坚持为众访民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及摆脱被截访困境;曾因上访而自己多次横遭暴力截访、暴打、警方训诫与拘留等;2014年7月17日,因长期坚持在北京信访维权而河南焦作警方截访,在被强行押往家乡途中,双方发生冲突,后被警方指控因其用水果刀刺伤一名王姓警察,导致对方死亡,遂很快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拘;其代理律师要求验尸,不仅遭警方拒绝反而将王姓死者尸体匆匆火化;2014年8月2日,被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关押在焦作市公安局看守所;2015年12月30日,其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开庭受理;2016年12月16日,被河南三门峡市中级法院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在看守所内曾遭受酷刑虐待;律师多次要求对其会见,亦遭拒绝。目前被羁押于河南省三门峡看守所。
2/ 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1、朱惠来: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抗强拆维权者,民间誉名“东海岛英雄”,中国在押维权人士。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惠来父子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子朱培忍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前往和其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中致当地治安大队副队长死亡);随后,其立即被警方刑拘和逮捕,但却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刑;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其不服,继续上诉;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再次重审朱惠来父子抗强拆杀官员案,最终结果暂时缺详。目前被羁押地点不详。
2、朱培忍:出生年月不详,广东省湛江市人,广东湛江东海岛东山镇调青北园村村民,“东海岛英雄”,抗暴维权者。自2008年以来,广东省湛江市政府以“湛江钢铁基地”为名,在无任何批文的前提下(注:该批文直至2013年5月29日才拿到,总值人民币700亿),烂用公权,派出大批警力对该区域东海岛东简镇衔头村、迈奴村、蓄昌村等八条村以及东山镇北园村等一万多名村民进行暴力拆迁,致使万民怨声载道;因之前朱培忍和其父一家不愿意为强拆签字,2012年5月22日,湛江市开发区官员随带领数十人,在没有支付拆迁款的情况下,强毁其父田地和家园里的果树、帐棚和农作物等,其父被严重殴打;其开车回来,看到父亲被警方殴打,随上前与父亲一起与警方、强拆官员发生激烈对抗,最终导致1死多伤,其随被警方拘捕,但被民间誉为“东海岛英雄”。2013年1月17日,其被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死缓。其不服上诉,2013年12月经湛江市赤坎区中级法院二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其依然不服,继续上诉,至2014年6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其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还重审”。2015年 1月22日湛江市中级法院再审朱惠来父子抗暴杀官案,最终结果一直不详。目前被关押地点不详。其在看守所惨遭酷刑,肝部被打裂,生殖器被打烂,牙齿被打掉,为此曾被送医院抢救。
3、罗让贡求(藏):男,43岁,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中共当局指控罗让贡求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三木旦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单独或者同其侄子罗让才让一起鼓动自焚并将自焚信息提供给三木旦,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2012年8月3日罗让贡求被四川警察抓走,2013年1月31日四川阿坝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丁汉忠:1961年9月8日出生,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村民,退伍军人,抗暴维权者。2013年因其住宅遭强拆而引发房屋权属争议,双方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其房屋虽被当局非法偷拆和强拆过两次,但因其誓死捍卫,屡次报警,并到镇县政府多次反映逼拆问题而终使家园得以保全,遂引起当地官员的极端仇视。2013年9月25日其房屋被进行第三次强拆,因来势凶猛,言行蛮横恶劣,差点使其和家人被砸在屋内,随引起冲突,其全家遭暴打群殴,其头颅前部被拆迁方严重铲伤,当即血流如注,头昏眼花。其曾先后5次报警,但警方却迟迟未到,情急之下其被迫自卫,致使2名暴力拆迁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亦因头部伤势过重被送进医院抢救,但很快被赶来的昌乐县警方逮捕。审讯期间,惨遭酷刑折磨。2014年7月28日其被山东潍坊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权终身。其不服上诉。2016年5月6日经山东省高院二审,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7年8月10日再审,最终被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死缓。目前被羁押在潍坊市昌乐县看守所。
(二)无期徒刑:共计15人:
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Wangdu)(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Solnam Gonpo)(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
1、王炳章:1947年12月30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籍人,基督徒,美国永久居民,中国在押政治犯。1982年曾在美国创办《中国之春》杂志,被捕前任中国民主正义党发言人、中国民主党海外联合总部顾问;2002年7月被不明身份的人在越南绑架后带到中国境内被警方拘捕;2003年2月10日以“间谍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被刑无期徒刑。据其家人称,王炳章的身体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狱方已在囚室安放了警报器,要求其一旦感到有任何不适马上按响警报;其深知自己健康状况频危,已经写好遗嘱,希望“请加拿大牧师前往中国为他送葬,并要求做遗体解剖公布死因”。目前在广东省韶关北江监狱(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梨市镇7号信箱6-9,邮编512140)服刑。
2、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1977年9月2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人,原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维语部播音员、记者、编辑,业余担任维语彩丽肯(清风)网(salkin.cn)主持人,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广东韶关6•26事件后接受境外记者采访,把世界维吾尔大会发言人的示威号召等一些汉语敏感文章翻译成维语,发表在中国境内维语网站彩丽肯网(salkin.cn),有协助煽动之后乌鲁木齐7•5事件的嫌疑,遂于2009年9月被警方逮捕;2010年4月1日,买买提江•阿布都拉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的乌苏监狱服刑。
3、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1979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原任职乌鲁木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网络作家,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2009年因在7•5事件发生时用手机短信向境外担任挪威维吾尔协会副秘书长的丈夫拜合提亚尔联系20多次通报看到的情况,遂于2009年7月14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逮捕,据称在拘留期间曾遭受酷刑虐待;2010年4月1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分裂国家、泄露国家秘密和组织非法示威”罪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乌鲁木齐水磨沟女子监狱服刑。
4、旺堆(藏):1970年出生,籍贯不详,藏名Wangdu,拉萨大昭寺僧人,原澳大利亚伯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Burnet Institute)雇员、拉萨市艾滋病毒预防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1989年3月13日曾因参与和平示威而被捕,被当局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在拉萨市桑目叶监狱(Sangyip Prison)服刑。服刑期间,又因参与了1991年5月抗议中共庆祝“解放”昌都40周年纪念的活动,而被拉萨市中级法院加判4年,随后被迁往拉萨市札基(Drachi)监狱服刑;1997年7月,刑满释放,之后在澳大利亚一家NGO组织伯内特研究所任职,并在拉萨市及其邻近的乡镇从事艾滋病专项预防服务,并用汉藏双语印制出版多种相关病源常识及预防手册、海报与传单;2008年3月14日,被拉萨市警方突然抓走刑拘,理由是涉嫌“接触并提供国外反政府势力信息”,后被正式逮捕;因是累犯,2008年10月27日,被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疑似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其被探视权等均被剥夺。
5、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1969年10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人,原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教师,维族学者,维汉双语网站“维吾尔在线”创建人。曾于2006年创办维吾尔在线网站,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发生“7•5”事件期间,因该网站被当局视为进行了“大肆煽动宣传,传播谣言”的活动,7月8日,伊力哈木及其家人即被中共当局带走,隔离软禁于北京周边某处,后来在作家王力雄等数百人联署的《关于维吾尔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遭拘押的呼吁》之下,8月23日,才被释放回家;2013年10月,又因北京发生天安门撞桥事件,遂于11月2日在开车带孩子及妻子外出时遭遇国保便衣警察的驾车冲撞及恐吓。2014年1月15日,再次被北京及新疆警察从家中带走刑拘,被羁押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2014年2月20日,被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分裂国家罪”正式批捕,理由是“伊力哈木•土赫提与境外‘东突’势力勾结”,利用互联网鼓吹‘新疆独立’,利用讲堂煽动'推翻政府',利用教师身份从事分裂活动”;2014年9月23日,最终被新疆自治区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重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1日经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其亲属前往探视,送钱及衣服等物品遭狱方拒绝,理由竟是伊力哈木的钱尚未用完,被羁押者无需送衣物。
6、白玛益西(藏):1981年出生,藏名Pema Yeshi,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尼达村农民,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7、索南公保(藏):1985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吧龙县人,藏名Solnam Gonp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藏族人权捍卫者。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2009年3月11日,随于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
8、吴泽衡:1967年7月18日出生,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人,佛教徒,“华藏宗门”创始人,人称“行武禅师”,原“国际生命科学研究中心”香港总干事、亚洲部执行主席。自幼信仰佛教,1978年起潜心学习并武术、兵法、医道等多元知识,后在少林寺拜高僧释德禅大和尚为师,研读经书,19岁已成为少林寺史上最年轻的总监坛;1990年自创气功门派“华藏功”,2013年更名为“华藏宗门”;1993年—1995年已在海内外颇具声望;1998年11月20日曾撰文并上书《和谐社会的具体建议》,建议中共当局政治透明及对政治体制改革,因涉及信仰、党外监督、有限政府、选举等问题而被当局严控,后被刑拘,1999年9月10日被北京警方正式逮捕,2001年11月2日被北京市高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擅自发行股票罪”判刑11年,并惨遭狱中酷刑虐待;2010年2月获释后,其恪守信仰理念,再次发声坚称自己“对中华民族忠贞不渝,扶持正法,维护社会和谐统一”,且力推开展大型慈善活动,发起“辟谷行善、日行一善”,“公民互爱运动”等活动;2011年8月6日曾因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认定其为88世佛教直系传人,并接到多个国际宗教组织的访问邀请,而被当局拒发出境旅游签证;随着中共当局近年来对宗教打压迫害程度的加强,2014年7月29日其再次因政治及宗教信仰因素被珠海市警方以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其住地被查抄;2014年5月18日其被以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强奸罪、诈骗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四罪名提起公诉;2015年10月30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以上述四罪名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其宗教派别被定为邪教组织,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其已从广东省四会监狱转送至新疆某监狱服刑。
9、龚圣亮:基督教牧师,华南教案首犯。龚圣亮牧师是湖北省枣阳市人,华南教会(SCC)的创始人和领袖,该教派是中国一个家庭教会团契,在几个省份有5万名信徒。2001年7月,龚圣亮在湖北省钟祥市被捕,同年12月,他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根据中国的反邪教法判处死刑。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放弃了宗教罪名和死刑,并下令重新审判。中国湖北省高级法院后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荆门市中级法院对基督教华南教会五名成员的死刑判决后,荆门市中级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把龚圣亮、徐福明、胡勇等三人改判无期徒刑,龚邦坤、李英改判15年有期徒刑,原先在一审被判12年和10年徒刑的向凤屏和刘先知等四人获当庭释放。一些作证反对龚的人后来表示,他们遭到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10、徐福明:与龚圣亮牧师同案。河南省台前县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多人积极参与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创建和发展活动,在成为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骨干之后,又力促教会活动发展至湖北、河南、四川等多个省市,使该教会不仅在人数达5万信徒,而且在实力上也日趋增强,随引起中共强烈不满和极度恐慌,将华南教会定为“邪教”,其亦在此打击“邪教”行动中遭到严重逼迫打压;2001年8月9日,因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拘留,9月4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1、胡勇:湖北钟祥市人,基督教华南教会(SCC)创建人及钟祥交通会骨干成员。曾因其与龚圣亮、徐福明等人共同组建基督教华南家庭教会,是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教会的骨干成员,并积极力促该教会在活动范围和信徒人数等方面迅速发展,随引起中共当局的极度恐慌和强烈不满,在把华南教会定性为“邪教组织”的同时,亦对其及其多名教会骨干成员施以严酷的打击;2001年10月10日,因与徐福明等人一起被控涉嫌“参与2000年12月在湖北省钟祥市对受害人谢东报复伤害案”,而被荆门市钟祥市警方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刑拘,10月19日被正式逮捕;2001年12月25日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死刑;2002年10月10日又经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在湖北省某监狱服刑。
12、巩进军:曾因房屋遭遇强拆而上访多年,并屡遭截访,被遣返原籍;2013年11月14日,因长期滞留北京上访,遂被送至黑监狱马家楼关押,后又被遣返原籍,途中其一行四人(均为访民)因遭到黑保安的非人虐待且拘不让饮食,故而在其人身自由及安全被“黑保安”非法严重侵害的情况下被迫予以正当防卫,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引发刺死黑保安事件(警方称一死一伤);案发后河北省饶阳县警方迅速将其抓捕刑拘,并被关押在河北省衡水市深州看守所;2014年11月28日被正式批捕;2016年1月15日被河北省衡水市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其在被审讯时曾遭严重酷刑,仅一天即被电击50余次。目前在河北省某监狱服刑。
13、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人,因笃信伊斯兰教,同时又经常收留流落街头的儿童,宣传和教育他们学做好人、遵守宗教道德,从而碰触到当局的敏感神经;又因中共长期以来对维吾尔人的宗教信仰采取高压控制政策(中共当局相关法规规定,凡私自进行宗教信仰教育属违法行为,凡私自指导、主持伊斯兰教教育属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不仅对进出清真寺的人员实施全面监控,而且对18岁以下维吾尔青少年、维吾尔共产党员进寺礼拜更是予以极力限制,尤其是明令禁止跨村礼拜,限制朝觐,严禁穿“伊斯兰”服饰,禁止学生及公务员按宗教教义习俗封斋等,故而在2008年3月—6月的新疆地区宗教活动大抓捕行动中,在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和尼勒克县竟抓捕了12名伊斯兰教宣传者;在此高压管控下,2008年4月14日,其亦被伊宁市警方以涉嫌“分裂国家罪”刑拘,并被指控有向青少年灌输“非法”宗教的行为,属从事以“分裂主义”为目的的非法宗教活动,是“分裂分子”,后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09年3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无期徒刑;其代理律师被政府指定。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伊宁县监狱服刑。
14、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197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伊宁市克拜克玉孜村农民,曾当过木工,维吾尔名Abdurazzak Shamseden,新疆著名持不同政见者。1994年曾因其胞弟萨迪尔丁·夏木西丁(Sadirdin Shamseden)发起一个旨在解决维吾尔人酗酒及毒品泛滥等社会问题的民间草根运动(又叫“麦西莱普活动”),其亦参与其中。尽管几年间该运动发展日益壮大,覆盖了几乎整个伊宁周边地区,但终因碰触到中共高层的敏感神经,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极度恐慌,遂遭强力打压;1996年麦西莱普活动被政府明令禁止;1997年2月5日新疆伊宁发生维吾尔族市民大规模抗议游行示威,虽被很快强力镇压,但之后伊宁地区的胡迪亚玉孜村又发生了警民冲突,且又有六人被军警枪杀,因其外甥哈穆提•莫哈买提(Hemmat Muhemmet)是警民冲突中死亡青年之一,所以其亦被怀疑参与其中。1998年4月18日被当局抓捕,并被指控与2.5伊宁抗议示威及本次警民冲突有关;1999年7月其被伊宁市中级法院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二审后依然维持原判;据悉其惨遭刑讯逼供和极端非人待遇;审讯和审判期间,几乎所有人道权利及法律基本权利均被剥夺,既无任何法律代理,又不准与家属见面,其家属不仅没有接到审判日通知,判决书中也无确切审判日期,亲属只是在上诉截止日前三天,才由小道消息获此判决信息。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第一监狱服刑。
15、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1969年3月1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伽师县人,维吾尔名Huseyin Celil,伊斯兰教徒,早期为伽师县农场农民,后为某清真寺主持,加拿大籍公民,新疆地区著名持不同政见者,非暴力政治活动推动者、人权活动家。早年曾因组党罪名而被判入狱,1990年代末刑满出狱,2000年设法逃离中共当局控制,后被土耳其所在联合国难民署接收为难民并于2005年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2006年3月,因探望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岳父母,在更新签证时被乌兹别克斯坦当局无端拘捕,2006年6月,被中国当局以“参与了‘东突解’、‘东伊运’组织的恐怖主义活动”为罪由跨境抓捕回国。2007年4月19日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分裂国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罪并罚,最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不服上诉,2007年7月10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世界人权组织的强烈呼吁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2016年2月1日其刑期被缩减至15年有期徒刑。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6月。
(三)有期徒刑:共计423人。
1/ 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
1、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1955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人,维吾尔族,新疆著名宗教领袖,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11月被新疆警方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 和煽动分裂等罪由刑事拘留,至1993年被当地法院以“组织反革命集团”、“进行反革命宣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及“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多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2年11月即将获释时,又被莫名延长刑期3年;之后又于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被延长刑期(注:此三次加刑中,仅有2009年其家属收到当地法院的书面判决书,判决书称,其“在狱中一直拒绝接受监狱教育改造,屡次被发现祷告,公开宣布进行绝食,并咒骂和袭击监督他的囚犯”),先后加刑11年,累计坐牢已23年。2014年6月13日,本应是其最终获释的日子,但中共当局并未释放他,反而告知他将再次加刑5年;据悉,其就此在狱中进行绝食抗议,以寻求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申诉权等),同时其家属探视权亦被剥夺。目前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第三监狱服刑。刑期再次被延长至2019年6月13日。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1、陆建华:1960年7月3日出生,上海市人,前中国最高层核心智囊之一,第二届“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电视台特约评论员和重庆市渝北区副区长等职,中国在押政治犯。自2000年起,因陆续为香港记者程翔提供70余篇稿件,其中2004年5月所提供的4篇文章内容被中共视为涉及“国家绝密资料”,遂于 2005年4月被国家安全局秘密拘捕;后经秘密审判,2006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 20年;其上诉坚称自己被冤,均被驳回。目前在北京市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4月。
2、李文明:1964年出生,甘肃省兰州市人,原名李明义、李明一,原甘肃省兰州机车厂职工,法轮功信仰者,原兰州市七里河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中国在押良心犯。1999年7月21日,曾因信仰和负责兰州七里河地区法轮功信仰者的管理工作,被当地警方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至6个月后才被释放;2000年,曾因前往北京上访,被北京警方非法关押3个月;2000年5月,曾因参加被迫害致死的兰州法轮功信仰者姚宝荣的悼念,被警方当场非法绑架、劫持,后被送至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1年11月—2002年2月,因其获释后又被强迫接受洗脑教育,其不堪受辱虐待而逃离洗脑班,随被警方悬赏通缉;2002年9月,被兰州市七里河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重判有期徒刑20年;据悉,其在狱中遭受严重迫害,多次受恶徒殴打、电击等酷刑折磨,生命垂危,同时,因其自幼是孤儿,妻子肖彦红亦因信仰法轮功而被判刑,故迄今无人前往探视。目前在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刑期至2022年9月。
3/ 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1、张海涛:1971年出生,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籍人,原1990年代国企下岗工人,新疆区域电信产品销售者、自由职业者,民主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政治犯。2015年6月26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派出所警方以涉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抄家、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羁押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看守所。据悉,其家中银行卡全部被警方冻结,妻子即将生育,生活面临极大困境。2015年11月18日再次被变更罪名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超期关押,2016年1月15日被乌鲁木齐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罪”、“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重判徒刑19年,剥权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其不服上诉,2016年11月28日经新疆乌鲁木齐高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沙雅监狱九监区服刑。刑期至2034年6月25日。
4/ 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1、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新疆和田市伊里其乡嘎宗村治保主任,哈萨克族人权捍卫者。因同村村民买麦提明﹒买吐松经常使用穆斯林方式祷告,被当地公安局指控有“非法宗教活动”之嫌,进而抓捕刑拘,吉力利﹒阿布都拉亦因此被当地公安局指控给“买麦提明﹒买吐松通风报信,让他逃跑”,属于政府认定的所谓“双面人”,所以二人同时被捕。2017年9月,二人同案均被判刑,买麦提明﹒买吐松被判4年,而吉力利﹒阿布都拉被新疆和田市中级法院重判17年,刑期至2034年4-5月。
5/ 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1、次旺嘉措:1978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人,藏名Tsewang Gyatso,原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塘吉乡(音译)小学厨师,中国在押政治犯。曾因积极参与罢耕运动和抵制中共控制的藏历新年庆祝活动,2009年2月28日,被当局怀疑参与在该县塘吉乡(音译)境内的一起有关抗议中共暴政,散发传单、呼吁西藏独立的示威活动;事发当天因该抗议活动引发警民冲突,乡政府办公大楼发生火灾,
随于2009年3月11日被新龙县警方强行抓捕,并被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四川省成都市某看守所;2009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甘孜州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和“扰乱社会秩序”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目前在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德阳监狱服刑。刑期至2025年3月10日。
6/ 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1、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1960年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原《新疆法制报》总编室主任、《法治纵横》杂志社副社长、《新疆经济报》前记者,原“维吾尔在线”网站的编辑和管理员以及维吾尔在线论坛版主,维吾尔著名媒体人,中国在押政治犯。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后因多次接受包括香港《亚洲周刊》在内的采访,分析新疆骚乱的深层次原因,批评时任自治区书记王乐泉治理政策不当,并透露自己曾经在7.5 前一天向新疆领导部门提出过预警却未被采纳等,遂于2009年10月1日被警方从乌鲁木齐家中抓走,关押在乌鲁木齐天山看守所;10月4日其家人收到当局的拘捕通知书,随后被乌鲁木齐法院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新疆昌吉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9月30日。
2、贡却才培(藏):1970年出生,藏名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欧拉乡人,曾担任玛曲县藏文中学英语教师,并任玛曲县畜牧局公务员、藏语及藏族网络作家和琼迈藏语文学网编辑,中国在押政治犯、良心犯。1995年曾因涉嫌政治活动而被拘押2个月,后无罪获释;2008年因在互联网上发表了与西藏3.14事件有关的文章,同时向外界披露藏人在抗议事件中被镇压、军警抓捕寺院僧侣等消息,遂于2009年2月26日被从家中逮捕,并遭搜查,之后与外界失去联系;2009年11月12日,被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秘密审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目前在甘肃省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服刑。刑期至2024年11月11日。
3、丹增曲卡(藏):1986年出生,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又名丹曲,藏名 Tenzin Choedak或Tenchoe,社会工作者,中国在押政治犯。曾于1990年代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儿童村完成11年级的教育课程;2005年返回西藏,在当地的欧洲非政府组织红十字会工作,并在拉萨和日喀则等多个地区推动环保工作;2008年3月10日,因参与拉萨的和平抗议活动,被当地警方拘捕。据悉,在拘捕期间曾遭遇严刑逼供,理由是其父曾在西藏政治舞台上活跃多年,但1993年被迫离开西藏流亡印度,严刑拷打他目的是确定其抗议行动是否受到父亲的影响;2008年10月27日,被拉萨市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目前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监狱服刑。刑期至2023年3月9日。
4、如凯•嘎玛桑珠(藏):1968年5月8日出生,西藏自治区贡觉县人,藏族,2001年度“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原嘎玛国际生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三江源生态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收藏家协会和自然之友会员等,著名古董商,慈善家,环保人士,中国在押良心犯。长期以来,因其致力于文化与环境保护工作,曾多次获得政府颁发的相关奖项;曾为家乡建桥梁修学校、抚恤孤寡老人;曾成立著名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并从事文物收藏保护;曾创建天珠之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多次与省级博物馆进行合作;曾与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达成协议,准备将200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等等,被央视电台提名为2006年度慈善家;本为模范中国公民,之后却因得罪地方当局而备受牢狱之灾。1998年,因其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购买了总值为10000美金的七世纪古董毯、刺绣枕垫与鞋子等被盗古墓物品,随被巴州警方以涉嫌“倒卖文物罪”于同年3月18日刑拘,后经查证其对被窃之物确系毫不知情,且其拥有正规的买卖古董许可证,遂于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998年11月30日,又因同一罪名被拘,之后又以同一理由于同年12月7日被取保候审;1999年12月6日,被正式解除取保候审。但十年之后旧事重提,2010年1月7日,第三次因涉嫌“倒卖文物罪”被西藏自治区若羌县警方刑拘,被关押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看守所;2010年2月8日,被正式逮捕;2010年6月24日,被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0000元。现在新疆阿克苏地区的沙雅监狱服刑;据悉,在审讯期间曾多次遭遇酷刑,致其左耳几近失聪,双目视力模糊。刑期至2025年1月6日。
5、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1973年6月10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人,原英资企业新疆佳尔豪氏食品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经理,曾信仰伊斯兰教,后改信基督教,喀什地区基督教传道人,中国在押良心犯。曾因在新疆喀什地区举办基督教家庭教会活动,并积极传播基督教义和发展基督教徒等,触碰到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底线,遂于2007年9月13日,被新疆喀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定为“2002年以来,以工作名义,在喀什地区非法从事宗教渗透活动,在维吾尔族群众中传播基督教,散发宗教宣传品,发展基督教徒”; 2008年1月12日,喀什市警方突然将其带走,随即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和
“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其刑事拘留,关押于新疆喀什市看守所;同年2月20日,被当地检察院正式批捕。2008年5月27日,新疆喀什中级法院对其进行了秘密开庭审理,后因证据不足,被法庭退回当地警方补充侦查;2009年8月6日,被喀市地区中级法院再次秘审,被以“向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不服上诉;2010年3月16日,被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重审,最终仍以15年( “绝密”级别量刑)维持原判。目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监狱服刑;据悉,在关押期间其曾遭酷刑毒打,被送进喀什农三师医院救治;其妻探监亦由每个月20分钟探视时间减少到每三个月一次仅10分钟;截止2015年5月,因当地警方和社区管理部门不予开具准许探视证明,其妻探监再遭刁难。刑期至2023年1月11日。
6、益西曲珍(藏):现年60岁,女,退休医生。因2008年在西藏首府拉萨协助救援受枪伤的示威藏人,遭到中共警方拘捕。同年11月7日被中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法院方面在审判会上指出,益西曲珍接受西藏流亡政府安全部指派的任务及资助,向安全部提供危害国家安全及利益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间谍罪。藏人行政中央网站指出,正在西藏自治区第一监狱(又名:扎其监狱)中服刑的益西曲珍被捕后遭受警察刑讯逼供,并被关押在卫生条件极差、环境非常恶劣的监狱中,导致营养不良,疾病缠身。曾因身体状况极度恶化,被紧急送医。刑期至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