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星期三

犯罪嫌疑人摇身一变成原告,江苏爱心妈妈被控“名誉侵权”成被告(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111日,本网获悉:正带领养鸭工人在离江苏数千公里外的宁夏放鸭子的爱心妈妈汪静,突然接到家人电话,称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村主任刘德福已经起诉汪静名誉侵权,江苏省阜宁县发来了开庭传票,要汪静在20171116日上午九时到阜宁县法院阜城法庭。

汪静女士从家人通过微信传来的图片看到,阜宁县法院确实给自己送达了传票,与传票一起送达的还有刘德福落款日期为20171016日的民事诉状及证据材料,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令汪静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在市级报刊上发表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人民币。

让汪静女士感到奇怪是,自己之前从未收到过阜宁县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程序性材料,阜宁县法院怎么会突然送达开庭(调解)的传票呢?再说,案件还没有开庭,怎么就要调解了呢?再看传票,不仅没有联系电话(一般应该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中有联系电话),就连法院的地址居然都是什么眼科医院的斜对面,更没有庭审在第几法庭的确定。

刘德福的名誉侵权起诉,是今年94日汪静女士外出进小鸭苗,阜宁县三灶镇政府人武部的部长杨刚,与沿渠村村书记洪兵、村主任刘德福一共十多人,到汪静女士承租经营了6年的养鸭场搞破坏,汪静女士雇请的两个养殖工人试图阻止,但村主任刘德福一声令下,十几个象打手的人就将养殖大棚拆了。整个过程中这帮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村主任刘德福还对犹豫拆大棚的打手说:有罪我顶着!刘德福等人破坏养鸭棚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汪静女士晚上进回来的鸭苗遇到下雨天,没有保暖棚的小鸭苗被冻死1000余只。在今年的6月份,刘德福指使他人将患禽流感而死亡的鸡鸭,故意扔汪静的养殖场的不远处,导致5000千余只产蛋期的鸭子和鹅死亡后,经济损失达30余万人民币。对此,汪静女士曾向阜宁县县委书记、县公安局举报刘德福等干部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并将事实和真相及佐证事实的图片传给了关心自己的朋友。本来已经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村主任刘德福,在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下,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名誉权受侵害的受害者,到阜宁县法院起诉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爱心妈妈汪静,要求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抚慰金等。

在刘德福的民事诉状中,称刘德福和镇村干部拆除汪静养鸭棚上的塑料膜,是根据阜宁县政府的阜政发(201643号《关于印发阜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的执法行为,受刘德福聘请的江苏众想律师事务所,还指派律师向参与拆除汪静养鸭棚的村民进行取证,以证明刘德福与镇、村干部的行为合法。

对刘德福恶人先告状的行为,正在宁夏放鸭的汪静女士心急如焚,咨询了专业的法律人士,说自己从没有听说过阜宁县政府的阜政发(201643号《关于印发阜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文件,更没有人向自己送达这份文件,且该文件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养鸭场处于禁养区内,至于刘德福指使他人将大量死鸭、死鸡扔在自己养鸭场旁边的事实,都有当事人出具书面的证明佐证,根本不存在虚构事实的情形。

法律人士给汪静的建议是,阜宁县法院如此违反诉讼法的程序,可能是出于配合镇村干部干扰汪静在宁夏的养鸭生产,故先不用考虑刘德福恶意诉讼的应对,而是要对阜宁县法院违反诉讼法程序行为提出书面异议,撤销这个没有地址、没有法庭、没有联系电话的开庭(调解)传票。当法院的程序合法后,汪静女士就可以对刘德福等镇、村干部的违法导致自己巨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提起反诉。

汪 静电话:1595027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