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7年12月13日,本网获悉:2017年12月10日上午9:30,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5个月的河北省固安县访民李会民获得刑满释放。
出狱时,廊坊市看守所发给了李会民一张《刑满释放证明书》(如下图)。当天中午,李会民打车回到原来居住的地方,但房子早已被开发商强拆。由于无家可归,李会民只好寄居于亲属家中。
据了解,李会民原来居住在固安县刘家园村,从2015年开始,廊坊耀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旧城改造的名义实施拆迁以来,经常有村民夜间遭到砸门、辱骂的骚扰,大部分村民房屋被拆,只有不足20户村民因没有给开发商达成协议一直未拆,其中就有李会民一家。因李会民带头拒拆,当地开发商便与政府相勾结,通过公安机关于2016年7月11日将其刑拘,羁押于廊坊市看守所。
2017年3月23日凌晨,开发商派人强行将李会民的房屋拆毁。拆毁后,开发商拒不承认此事,说是包工头误拆的,并让一个叫金龙的年轻小伙子去投案自首,充当替罪羊。
2017年12月11日,固始县法院给李会民打电话,说金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经被固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要求李会民接受赔偿,并告诉李会民被毁的房屋经鉴定损失为10万余元。由于真正的幕后元凶——开发商并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李会民理所当然予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