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1日星期六

南京市公安破坏诉讼活动,拒绝维权人士吴菊芳请假前往北京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811日,本网获悉:昨天(810日)下午,被套上“取保候审”枷锁的江苏省南京市维权人士吴菊芳,到户籍地的玄武区新街口派出所提交书面请假条,及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交纳诉讼费通知书,要求请求前往北京丰台区法院。片警戴明亮拿到吴菊芳的诉讼费交纳通知书,也明确知道吴菊芳无法通过汇款的方式交纳,仍然故意刁难拒不出具书面答复。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南京公安的行为已涉嫌故意破坏诉讼活动。

这是吴菊芳女士今年第二次提交请假条,前一次因为到北京追案与立案,片警戴明亮在收到书面请假条后拒不给予书面答复,当吴菊芳从北京立案回南京后,以“违反取保候审”实施打击报复,对其拘留了10天,直到2018611日才获得自由。

20141119日,吴菊芳女士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黄金地段的两证齐全的一套房屋突然被鼓楼区人民政府非法拆除了,鼓楼区人民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已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2014)宁行复3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所确认。但,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完全置之不理,至今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没有给予吴菊芳任何赔偿。

正因为鼓楼区政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致使吴菊芳的判决确定的权利得不到落实,无奈只能进京投诉控告,南京政府竟然以权压法,于201839日在其没有违法的情况下,用电锯锯开吴菊芳女士在北京大兴区暂住地的房门,进入房间,然而将其暴力强制带回南京,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送进南京市看守所。201849日,当局威逼强迫吴菊芳的女儿签字担保,然而才放了吴菊芳女士。

对南京市政府违法截访行为,获得自由后的吴菊芳多次向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分局报案,而分局告知吴菊芳,报案必须本人到辖区的金星派出所才可以,为此,吴菊芳考虑到自己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就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派出所提交了请假条,但玄武区分局以不作为拖着。到514日,吴菊芳在北京遭暴力截访时被抢走的4部手机显示,每月几百元的“套餐”还在不停地扣费,而销户又必须本人了北京的营业厅,为了办理销户,吴菊芳再次以书面发生向玄武区分局新街口派出所请假,而玄武区分局同样不回复。

参照“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分局不回复,就等同于许可了吴菊芳的请假。然而当吴菊芳去北京办完事情回来后,南京市玄武分局新街口派出所户籍警戴明亮和一名协警,于2018531日晚上十九点半,突然来到吴菊芳家中,强制带走了我刚刚下班回家的女儿程xx,以此胁迫当时正在生病吃药的吴菊芳交换人质。在女儿被株连关押长达16个小时后,吴菊芳于201861日去派出所换回了女儿,被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拘留10天。

现在,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拒绝告知交纳诉讼费的银行账号,同时又通知吴菊芳必须在813日交纳,否则就按撤诉处理,而南京市公安有积极配合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准备再一次以“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拘留吴菊芳女士。这就是新时代的“依法治国”?!

吴菊芳电话:13016968578
户籍警戴明亮:18913861978
南京新街口派出所:025-8442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