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9日星期四

辽宁李玉华出租车遭掠夺诉告无门,凸显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之黑恶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89日,本网获悉:辽宁省沈阳市挂靠经营的出租车车主李华玉,因为向省长信箱举报挂靠的公司借出租车更新,强迫收取出租车车主巨额更新费用,而最终出租车遭到公司掠夺。李华玉不甘心“依法治国”之下,自己的出租汽车就这样被掠夺,于今年620日到交通运输部举报,接待人员告知回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处理,甚至还被劝自认倒霉。

2014年,作为一年只有5000元人民币收入的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区农民李华玉,举债186千元人民币,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挂靠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客运公司(以下简称苏客公司)名下运营的一辆车牌号为辽A1V579的出租汽车,由儿子运营养家糊口。当时苏客公司收取了出租汽车转让手续费3000元,重新签订的挂靠合同约定,李华玉每月向苏客公司缴纳1650元的管理费,合同由苏客公司单方持有,保险费、维修都由公司指定,费用车主承担。当时这辆辽A1V579号出租汽车还剩下两年的营运期。

20167月,苏客运公司借更换新车之机,将市场报价3.9万人民币的比亚迪轿车,加价至14.28万元,强行让挂靠经营的出租车车主交钱,否则就拒绝给予办理更新。苏客公司还继续要求出租车车主签订只有其一方持有的合同,合同“约定”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而一切权益归公司所有。

由于苏客公司这一轮出租车更新中勒索的费用过高,合同的权责又严重违背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挂靠在苏客公司的多数车主对此不满,并选派代表与苏客公司协商,遭到拒绝。随后车主们又到苏家屯区交通局反映此事,区交通局让等几天给答复。期间,交通局与苏客公司合谋串通警方,由警方出场,对一位在微信上发表意见的女车主关押近24小时,对所有的挂靠经营车主电话通知,以不准上访,不许聚会等相威胁。

几天后李华玉、刘佳等多名车主带着联名单去交通局要答复时,沈苏客运公司十多名打手横站一排,堵在交通局门外不许车主进入,还对车主围追堵截、强抢刘佳车辆和联名单,维权行为遭受打压。车价不但不降,苏客公司还按照维权人的签字联名单,强行剥夺其一切权利。苏客公司还暗中还对一些车主说,只要举报李华玉的儿子是维权的组织者,就可保留他们的经营权,否则不准运营。

在李华玉针对苏客公司对其的陷害和各种违法行为,向省长信箱进行了实名投诉后,苏客公司做出了一些让步,除李华玉的出租车之外,其他联名单上已经不能营运的的车主,可以在七天内将出租车运营权转卖,否则视其权利放弃。其他人都以十万以上不等价格将运营权转让他人。

2017319日,苏客公司以帮更新为名,谎骗李华玉将出租车送到公司更新,然而苏客公司就将李华玉的出租汽车营运权高价卖给他人,从中渔利十多万元外。更为恶劣的是,在他人使用李华玉家出租车运营时,还让李华玉继续缴纳了几个月的管理费。

面对苏客公司已经涉及刑事犯罪的侵占行为,李华玉到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无数次访信,都推诿扯皮,至今一年多没给任何说法,完全体现了官商勾结的特征,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司法机关,反而成为了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出租汽车属于公共交通的补充,按照法律规定,出租汽车的更新属于行政权力,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更新,交纳国家规定的更新费用。然而,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将出租汽车更新的行政权力,以“公司化经营”的名义下放给了出租车公司,而且还不允许出租车车主自由选择挂靠单位,任由出租车公司随心所欲对出租车挂靠经营的车主进行勒索。

本网在长期对出租车车主维权事件的观察中,发现出租汽车行政管理机关将出租汽车更新的行政权力下放公司、以出租车公司作为权力寻租平台的腐败行为,不仅仅在辽宁沈阳市存在,连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浙江等均是如此,虽然这种行为已经具有垄断与官商勾结的黑恶特性,中共中央也出台了扫黑除恶运动,但这种黑恶现象依旧横行在中国的大江南北,凸显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与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应该体现的法治经济、道德经济行为的背道而驰!

李华玉说,物权法规定,谁出资购买,谁拥有,谁受益,但现在我们车主恰恰相反,我们购买的车,我们要承担一切责任,可一切权益归公司所有天理何在?请求中央领导能够真正落实依法治国,也希望社会各界和良心媒体给予关注。

李华玉电话:15942096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