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9月23日,本网获悉:近日本网获悉合肥女访民马海玲获刑2年6个月,可能已经移送监狱服刑,而访民刘宁所谓涉嫌寻衅滋事罪和妨碍公务罪虽经法院开庭审理,近期瑶海区法院已经将案件发回补充侦查。
据一从合肥市女子看守所释放人告知,马海玲被判刑2年6个月,因管教干部不允许同监关押人员与其接触所以罪名不详(似是寻衅滋事罪),据悉,马海玲有十天未进食,身体衰弱,发稿时应已经送监狱服刑。合肥市一位访民担忧马海玲身体衰弱,且是回民,饮食有禁忌,不适应汉族饮食习惯,在看守所及监狱里恐难于照顾其饮食习惯。据本网网络查询马海玲在网上发帖举报基层腐败,而她之所以上访及网络发帖举报是受村民委托。马海玲未婚,独居,有姐姐二人。马海玲是于2017年10月14日被合肥市蜀山区警方刑事拘留。
访民刘宁所谓寻衅滋事罪和妨碍公务罪案件虽然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开庭审理,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未下判决,约10日前将案件发回补充侦查,为此,瑶海区警方已经找访民做笔录。
据悉刘宁前妻杨玉贤为刘宁申冤多次将原为刘宁开庭时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证明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察董建军兼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是诬告刘宁打他),因法庭拒绝访民作证而无法提交的材料提交各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等机构。
刘宁前妻杨玉贤质疑起诉书将刘宁2013年前的上访行为做为刘宁寻衅滋事罪的行为,那么瑶海区政法委安排刘宁在政法委工作两年(2015年因刘宁上访被下岗)岂不是包庇犯罪分子?
据合肥市访民反映,这两三年合肥市应有超出20名访民被刑拘。早期被判刑2年6个月的韦朝芝、判刑2年的赵红艳、张群等已经出狱,并且仍然未被刑事处罚所吓倒,继续上访维权,而刘宁、女访民谢邦荣(音,刑拘有9个月)尚未判决,可谓前仆后继。
此前本网报道:合肥市访民刘宁所谓“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案开庭审理,法庭漠视警方刑讯逼供、不允许访民作证
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8/07/blog-post_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