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六四天网义工、维权人士姜成芬寻衅滋事案二审不开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2年6个月的判决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1019日,本网获悉:六四天网义工、维权人士姜成芬寻衅滋事一案,108日四川省雅安市中院二审不开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姜成芬两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姜成芬:四川汉源县人,“六四天网”义工。2016121日被汉源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716日被汉源县检察院批捕,被指控在20169月初的杭州G20峰会期间,以家庭困难买车票欲去杭州做月嫂为由,向当地政府索要8000元困难补助,政府工作人员迫于信访维稳压力给她8000元。后警方认为姜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

201734日姜成芬案被移送审查起诉,420日又被汉源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018620日,被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法院一审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目前被羁押于雅安市汉源县看守所。刑期至2019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