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2月16日,本网获悉:北京丰台区被强拆受害人葛志慧女士,因救助进京上访维权老兵住宿及发帖,于2018年12月12日15时被辖区岳各庄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强制传唤。在被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后,出现下肢失去知觉现象,派出所以传唤证存在传唤地点错误为由,更换已经签字画押的传唤证。葛志慧发现,更换传唤证的目的是更改传唤时间,逃避法律责任。
2010年7月16日,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政府及雇佣的社会人员,联合到葛志慧所在的卢沟桥乡蒋家坟324号房屋,强行撬门闯入葛志慧的家中,将坚守的葛志慧打昏拖走。政府的暴力强拆,不仅让葛志慧落下终身残疾,还因为上访维权,八年间,多次被非法拘禁,5次行政拘留,6次刑事拘留,丈夫离婚。
从丰台区公安分局岳各庄派出所出具的第一份传唤证,明确记载葛志慧签字的传唤到达时间是2018年12月12日15时48分,离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16时,也就是传唤超过了24小时,违法。
葛志慧说,岳各庄派出所警察抓我直接送到丰台执法办案中心,戴手铐穿单衣光脚丫子,当时室内温度24度,我的一只手戴手铐铐在固定的位置上,站不起来,蹲不下去,坐不稳,躺不平的50公分宽的长条板上,长达24小时,造成下肢没了知觉。解除传唤后,警察将我送到岳各庄派出所,并向我索要传唤证,说传唤证填写错误,上面的“岳各庄派出所”应该填写“丰台执法办案中心”,和我们岳各庄派出所没有关系。到了夜里一点多,岳各庄副所长刘珺凯,将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传唤证换走,此时传唤证的得到时间变成了2018年12月12日17时30分,离开时间是2018年12月13日16时50分,等于没有超过24小时。据了解,2018年12月13号19点左右从派出所回家后,有4名警察在葛志慧家里,说考虑到其下肢没有知觉来照顾。一天后(14日),葛志慧发现双下肢还是没有恢复直觉,要求岳各庄派出所看病,副所长刘珺凯说不是他们那造成的,是被丰台执法中心传唤的,既没有殴打,也没有酷刑,是本身原来就有病。打完电话17点左右,警察全部从葛志慧家里撤离到楼道。
葛志慧的两部手机在传唤时被扣押,目前派出所尚未返回,故今天才与外界联系。
葛志慧电话:1781028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