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

南通中院开庭如同儿戏,两法官未到临时改为谈话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1224日,本网获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127日上午9点半在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上诉案,并向周庆有、贾娟、周细凤、周云兰、周培培、翁宇等六位上诉人送达了传票,载明被传事由:开庭。各位当事人按时到达法庭,且有30多位旁听者。按规定,上诉案开庭应当由三位法官出庭审理,但两位法官未出庭,只有一位卢法官到庭,临时擅自改为谈话。至于两法官为何未出庭,南通中院事先未通知,当时也没有说明理由,开庭如同儿戏。

上诉状指出:201377日,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西片区拆迁指挥部与周云建(脑子受过伤)签订了《如皋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约定拆迁位于如皋市如城镇许庄居1338号的房屋等。该拆迁指挥部明知如皋市如城镇许庄居1338号的房屋系上诉人与周云建、贾娟、周细凤、周云兰、周培培、翁宇所共有,且在财产共有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如城西片区拆迁指挥部与周云建签订的《如皋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应当确认合同无效。另,如城西拆迁指挥部未经授权,不具备签订该协议的主体资格。如城西指挥部为原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如皋如城镇人民政府被撤销,其权利义务由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继受。故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办事处为本案原审被告。

在拆迁过程中,该指挥部派遣的拆迁流氓驻扎在周庆有家中,日以继夜骚扰,随意拿吃拿水,甚至于赌博消遣,稍不如意就辱骂周庆有的家人,并不断进行逼签,直至逼签得逞。

周庆有等六位其他财产共有人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一审开了四次庭。如皋法院竟然以该指挥部系善意第三人为由,判决周庆有等六位原告败诉。

周庆有等六位拆迁受害人认为,拆迁前该指挥部对被拆迁户进行调查摸底,且该拆迁指挥部派拆迁流氓日以继夜到周庆有家中进行骚扰,对周庆有一家情况了如指掌,怎么可能是善意第三人呢?于是,周庆有等六位拆迁受害人提起了上诉。

上诉开庭时,却遇到了咄咄怪事:南通中院三位法官,只来了一位,并临时随意将开庭改为谈话,敷衍了事。这使六位上诉人很担心,南通中院如此草率办案,怎么能保证公正审理?

贾娟手机:138619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