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日星期六

广东人权捍卫者黎容好春节前被秘密宣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9年元月31日,罹患癌症的人权捍卫者黎容好女士的家人接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电话,称该院已经就黎容好被“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但拒绝告知判决结果,只是说判决书已经邮寄给辖区派出所,让家属联系升平派出所。黎容好的女儿立即联系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收到什么判决书。黎容好的家人于昨天赶到第二“人民”法院,根据法官陈晋的要求,在6号窗口提交了刑事上诉状。

2017年的71日下午四点左右,人权捍卫者、访民形象大使黎容好女士在北京丰台区租住的出租屋休息,突然遭到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的绑架失踪。大约半个月后,中山市公安局升平派出所通知家属,称黎容好“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直到2018723日上午,身患癌症还积极救助其他老弱病残访民的人权捍卫者黎容好被“涉嫌寻衅滋事”构陷一案,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一楼的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黎容好与家属见面时告知家属,一旦法院秘密宣判,就视同其同意有家属依法提起上诉。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的农民黎容好,是因为一家九口被变黑户,没有土地,没有安置、没有补偿、失去生存权而上访。在至今长达17年的上访过程中,除了转办告知,再转办职能部门外,就是解决不了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信访制度的属地管理。黎容好无数次到市长接待日找市长,一直被告知三个字:(你的情况)不清楚。在跨世纪的17年上访历程中,已经罹患癌症的黎容好扛住了包括刑拘在内的各种打压,在京长期参与救助其他受难访友的行动,也曾积极呼吁当局停止打压人权律师,在当局恐怖维稳的“培养”下,成为了关心社会问题的公民楷模和维权界的形象大使。

广东当局所谓的黎容好涉嫌寻衅滋事,实际上就是针对黎容好女士在北京积极参与救助老弱病残访民,及为受打压的人权律师呼吁的行动。黎容好女士非常清楚,助纣为虐的刀把子“人民”法院既然能够长期违法超期羁押,也一定会秘密宣判,所以在预先告知家属一旦秘密宣判,由家属代为提起上诉。

附:《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黎容好,女,汉族,1965816日生,公民身份证4420620196508164629.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仁二巷10号。

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黎容好“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撒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黎容好“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审的刑事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黎容好作出的一审判决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应当依法撤销。因中山市第人民法院未通如家属参加宣判,只是于2019131号电话通知家属已经作出一审宣判,家属没有收到判决书,所以目前尚不清楚案号,在2018723日开庭审理结束后,黎容好与家属见面时告知家属,一旦法院秘密宣判视同其同意有家属依法提起上诉,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上诉至贵院,望依法作出公正裁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黎客好
2019131

注:上诉人家属联系电话: 1591331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