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

郑州规划局拒收信件被确认违法,宋会春申请国家赔偿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969日,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宋庄村村民宋会春通过邮寄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郑州市规划局)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该局依法向宋会春赔偿18元。虽然赔偿数额不大,但反映了公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有利于遏制公权力的傲慢,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18614日,宋会春通过挂号信(XA52091853814)形式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郑州市规划局)提交举报信,揭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在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安置房,并请求依法查处。但该局拒收宋会春的举报信。

宋会春认为,该局的拒收行为显示了公权力的傲慢,是对公民举报的漠视。于是,宋会春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郑州市人民政府作出了郑政(行复决)【2018398号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该机关拒收申请人宋会春信件的行为违法。该行政复议决定已经生效。

据此,宋会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四条第(四)项规定,向该局申请国家赔偿,共计人民币18元,其中包括邮寄信函的邮资9元,还包括索赔时所负担的必要费用9元(邮寄国家赔偿申请书所花费的邮资)。

宋会春等待该局的处理。如果该局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者再次拒收公民信函,宋会春将提起行政诉讼,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宋会春手机:1561797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