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6日星期六

福建屏南陆恵平一家三口被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二审进展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76日,本网获悉:201975日,屏南陆惠平案二审庭前会议如期在宁德市看守所举行。被告人、辩护人就庭审程序问题发表了意见。律师们提出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二审公开审理等意见。正式开庭日期仍然没有确定。开庭时间宁德中院另行通知。三人精神状态尚好,坚持无罪的初心没有改变。

所谓福建屏南奇案“陆惠平一家三口被破坏生产经营罪案”是指:陆惠平一家三口为了生存,维护农田水利设施,依法维权,却被屏南当局任意羁押,逮捕。

林洪楠律师、卓武律师代理陆惠平,纪中久律师代理陆母黄志球,任全牛律师代理陆父陆宗并,四律师参与了前后十五天的庭审,进行了专业和细致的辩护。

20181228日,屏南法院虽未支持本案公诉方指控当事人阻扰施工,造成一万四千多元经济损失的事,但仍然重判一家三口,三人累计刑期达六年九个月。远程宣判:判决黄志球有期徒刑29个月,判决陆惠平有期徒刑26个月,判决陆宗并有期徒刑16个月。

201942日,案件进入二审。纪中久律师、林洪楠律师和卓武律师向宁德中院法官阐述了辩护意见。